中国法律近代化文献综述】律毕业论文(2)
2013-08-10 01:59
导读:张晋藩教授在《综论中国法制的近代化》一文中认为,当我们回顾这段历史,探寻这一不可逆转的法制发展历程中的规律之时,以下几点是值得借鉴的:一
张晋藩教授在《综论中国法制的近代化》一文中认为,当我们回顾这段历史,探寻这一不可逆转的法制发展历程中的规律之时,以下几点是值得借鉴的:一是中国法制近代化只能在开放的社会环境中进行;二是中国法制近代化与政治体制的近代化紧密相关;三是中国法制近代化过程中必须处理好外来法律和本土法律之间的关系。
费村在《略论中国近代法律变革的特点》一文中也认为,由其特点所决定,中国法律近代化变革的结果,即开辟了中国近代法制的新纪元,同时也留下了新兴法制与社会条件长期脱节的后遗症。今天我们常说的“执法滞后”的现象,实质上就是先进立法与相对落后的社会条件相冲突的表现。
中国法律近代化,是中国法律发展史上的重要部分,它加速了中华法系的终结和近代法律体系的形成,使中国开始走上法制文明的道路。在其艰难、曲折的进程中,充斥着中国法与西方法、传统法与现代法等诸多矛盾和冲突,体现了中西法律交流、融合的过程。其近代法律体系的建立,更是为中国法律的现代化创造了积极条件,我国今天的法制建设已迈入法律现代化的道路当中,回顾近百年的近代化历程,仍能给我们深刻的启迪。
当前我国的法制建设的完善,依赖于我们保持开放的政治形态和法律文化心理,积极研究和吸纳世界法律文化的优秀成果,使其转化为我们自有的法律意识。而这正是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迅速发展、文化发展空前活跃、民主政治建设呼声高涨的新的历史阶段的必然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