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家法律思想主流地位取得的原因及其失去(2)
2013-08-11 01:12
导读:如果说汉初的法家虽然不再为统治者所推崇,但其思想在汉初法律的实践上还是保留着重要地位,那么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法家的地位是彻彻底底地
如果说汉初的法家虽然不再为统治者所推崇,但其思想在汉初法律的实践上还是保留着重要地位,那么“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法家的地位是彻彻底底地丧失了。也许不仅仅是丧失。从韩非的“破儒”到秦的“焚书坑儒”,“儒”、“法”二家的对立和势成水火已是必然,儒家的主流地位使法家两千多年来一直被后世斥为异端邪说,承受着并不公平的唾骂。可以说,法家最终走向了末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