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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以为,民不畏官,是国之幸事。民不畏官,才能让民众有效地对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官进行监督,进而有效地遏止腐败;民不畏官,才能发挥民众中每一个个体的聪明才智,大胆地向政府谏言献策,国家才能更快地进步。一个没有当过被告的行政机关很可能不是一个理性的行政机关,一个没有当过被告的政府可能是一个不成熟的政府,一部连律师都不敢相信的法律则肯定是一部底失败的法律。
子虚律师赞同我的观点,但他担心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是一个敏感的话题,如果遇上一位不理性的行政长官,他的一句话就会让你全盘皆输,在虚拟省司法厅就是这样。并且这是一场对自己并无多大意义的近乎于公益诉讼的官司。而对于公益诉讼,我们的民众甚至包括一些律师都不理解,正如乔占祥律师所说的那样,他告铁道部的时候,最大的压力不是来自权力,而是有人说他胡搞,“他们不敢挺身而出,见义勇为者可能要陷入困境,作为合格的公民,你可以沉默,但对挺身而出者应该报以掌声和支持”。但事实上不是这样,我们国家法律有些不理性地方,更多的因素是来自民众的不理性,好在这种不理性的民众情绪在一些有良知的法学专家们的引导下,正在向理性的方面转化。
最后,子虚律师答应考虑在法定期限内针对虚拟省司法厅的处罚决定书向有关部门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笔者希望子虚律师的诉讼能得到同行们的支持,有关部门能够理性地对待子虚律师。因为,作为一个合格的法律人,面对法律迷局“你可以选择沉默,但对于挺身而出者,我们应该报以掌声和支持”。面对火车春运不涨价所带来利益,难道我们每一个受益者不应该对乔占祥律师心存感激吗?面对火车春运不涨价而在民众心中燃起的对政府亲民决策的拥戴之情,我们的政府不应感谢那些敢于向旧的法制观念和不合理的规章制度挑战的“刁民”们吗?正是这些“刁民”,依他们对法律的信仰,用理性的方式帮助政府化解了政府与民众之间的矛盾,推动了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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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与参考文献
1、《法制日报》2006年12月6日载《让影响性诉讼成为和谐社会的司法引擎》,作者:刘武俊。
2、《人民法院报》2007年1月29日载《阳光灿烂的日子——“政府采购第一案”的前前后后》,作者:田浩
3、《南方周末》2007年2月1日载《他们力推春运不涨价》,作者:苏永通
4、《羊城晚报》2007年1月14日载《韩复榘认错》,作者:孙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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