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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的要求与少数干部法律素质不高存在不适应。现实生活中相当多的行政干部对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方式得心应手,而对依法行政则感到无所适从,对依法行政认识基本上仍停留在将法律作为一种行政管理的手段,尚未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不仅是要依法去管理社会,而且管理者自身也应守法,特别对行政执法的程序以及行政处理决定在下达前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要求更是知之甚少,结果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往往事与愿违,欲速则不达。例如:一些地方在下达行政处罚或处理决定时没有向当事人送达,或送达后没有依法填写送达回执,导致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也有一些地方在下达处理决定时,凭印象、经验办事,没有充分的书面证据,当了被告后才忙着调查取证,严重违反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期间被告不得自行收集证据的规定;还有一些地方在行政处罚或处理决定时没有告知行政相对人的诉权,使得相对人在2年内均可向法院诉讼,造成行政处罚或处理决定的效力长时间处于不确定状态等等。
行政的“越位”或“缺位”与依法治国的要求存在不适应。根据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可以发布决定和命令。这些规范性文件如果不与法律相抵触,当然是无可非议的,但是现实社会中,却常常出现这样或那样一些违法或违规行为。比如:有的地方发布的决定和命令与有关法律相违背,地方政府用强力使之在本地区执行,其效力甚至超过了法律,实际上取代了国家的法律而成为本地的“土法律”。再比如:有的地方误认为一些法律不适应当前社会发展和行政管理的实际需要,就自行突破法律的规定而行政,以至于喊出“闯不合时宜的法律禁区”的口号,个别地方甚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无视法律的存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罚随口出”,把法律看作是可有可无的陪衬。个别地方存在执法定任务,罚款定指标的现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的影响。执法定额行为,已成为严重阻碍行政执法行为的一大“顽症”和“瘟疫”。目前看,它并非出现在个别地方和部门,而是当前我国执法中存在的一种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行政机关不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在群众看来,信“法”不如信“访”,群众跑断腿也讨不来说法的,领导一句话就解决了。如此等等,法的位置在哪里,法律的权威又如何树立起来呢?
(三)
针对目前县(区)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现状,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县(区)政府必须按照法制统一的原则,以“围绕一个中心、把握两个关键、完善三项制度、实现四个转变”为工作重点和任务,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围绕一个中心 就是要紧紧围绕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保障发展这个执政兴国为第一要务,以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为依据,以强化政府责任为切入点,坚持与时俱进,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体现改革、创新精神,努力建设责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
把握两个关键 即普法和执法,它们是依法行政的关键。一方面要从社会面着手,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深度和广度,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熟悉和了解法律的内在精神,真正树立起崇法守法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规避法律和权利滥用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要采取多种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特别是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制意识,避免行政执法的主观随意性,提高行政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的能力。同时,要相对稳定行政执法队伍,便于行政执法人员既掌握行政执法的程序和要求,又熟悉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完善三项制度 一是完善重大决策法律分析、论证和决策信息公开制度。凡涉及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人民生活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先应由法制机构或其委托的专家顾问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决策,应尽可能通过公开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运用现代传媒向社会予以公布。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层层分解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奖罚;同时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除行政处罚外,还要向社会公开诸如行政审批权限、条件、标准、程序、时限等内容。三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的监督制度。主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实行重大行政处罚审核备案制、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等;加强财政、审计、监察等专项监督,坚决实行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和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工作,坚决纠正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
实现四个转变 即实现政府权力从无限向有限的转变,走出政府管不了、管不好、也不应管的怪圈,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抓好社会秩序整顿、基础设施建设、国民素质教育提高等投资环境的营造上来;实现政府权力本位向责任本位的转变,走出“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法制化”的怪圈,努力做到政府责任与公民权利的双重回归;实现政府职能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走出行政权力居高临下、行政机关“官”、“管”浓重的怪圈,把主要精力放到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上来;实现从片面强调公民责任向强化政府责任的转变,走出行政责任弱化或“空白”的怪圈,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放到规范政府行为上来。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总之,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政府依法行政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只有全面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才能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保证依法治国目标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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