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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的变迁与监狱行刑社会化政策的选择((2)

2015-05-27 01:42
导读:二、发展知识经济与监狱行刑社会化的选择 所谓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为基础的高级经济发展阶段与经济形态。它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 知识成为经济发展中

二、发展知识经济与监狱行刑社会化的选择 所谓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为基础的高级经济发展阶段与经济形态。它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 知识成为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资本。这是知识经济最主要的一个特征。
第二,知识创新是经 济不断发展进步的动力源泉。
第三,知识密集型的软产品成为市场的主导产品。第四,知识 经济是高效型经济。知识经济对监狱行刑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罪犯教育和狱政管理方面。
(一)发展知识经济对罪犯教育的影响及相应对策 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市场对成熟的技能人员的需要日益增强,教育成为经济 发展的基础。由于教育成为经济发展的基础,各国都很重视教育。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在1997 年的一次公开讲话中强调指出:我们迈入21世纪的知识经济,需要一种新的经济战略,而实 现教育领先比以往任何时候更为重要。他还说:“经济教育是知识经济的成功之母。”(注:杨时旺等。发展知识经济的国际经验及我们的对策[J].管理世界1998(6)。)欧 盟1997年提出,教育是各成员国“立国之本”,因此他们强调人才开发,提倡“终身教育” 、“终身培训”,提出通才教育与专才教育并重,正规教育与职业教育并重。经合组织国家 教育经费占政府支出的1 2%,在培训方面的投入占GDP比重据估计高于2.5%.发展知识经济, 必须强化教育,这是发展知识经济的规律。我国现在越来越重视教育了。***同志在一次 接见两院院士会议上指出:“迎接未来科学技术的挑战最重要的是要坚持创新,勇于创新。 ”“我国要跟上世界科技进步的步伐,必须千方百计地加快知识创新,而创新的关键在人才 .必须有一批又一批优秀年轻人才脱颖而出,必须大量培养年轻的科学家和工程师。”(注:杨时旺等。发展知识经济的国际经验及我们的对策[J].管理世界1998(6)。)强 化教育,一方面指强化正规教育,改革我国现有的教学方式,使我国原有的应试教育转向素 质教育,推行终身教育与终身培训,另一方面,指提高国民整体素质。教育立国是培养高、 精、尖人才与提高国民整体素质的统一。不提高国民整体素质不可能形成孕育出一个培养高 、精、尖人才的环境;不提高国民整体素质,不可能充分发挥高、精、尖人才的作用,使高 、精、尖人才有用武之地。就提高国民整体素质与发展知识经济的直接关系讲,可以说,不 提高国民整体素质会影响知识经济的发展与推进,因此,发展知识经济,强化教育,必须重 视提高国民整体素质。 从一般意义上说,罪犯教育是改造罪犯的手段,但是从发展知识经济的角度出发,罪犯教 育不仅具有改造罪犯的意义,而且还有促进我国知识经济发展的意义。罪犯是我国的公民, 是 我国人口的一部分。虽然他们违法犯罪被判刑入狱,但他们仍有生存权、健康权,仍然是我 国公民 的组成部分。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包括提高罪犯的素质,提高罪犯素质有利于我国知识 经济的推进;反之,则会影响我国知识经济的推进,成为我国知识经济发展的阻力。因此, 在 发展知识经济时代开展罪犯教育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重要。然而,在发展知识经济时代,罪犯 教育的难度越来越大。罪犯教育受到挑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人类知识更新速度加快。据专家 估计,在现代社会中,一个大学毕业生所掌握的知识,五年后有一半陈旧,十年之后基本过 时,学校的“一次性” 教育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注:鲍宗豪。论知识经济时代教育与社会的发展[J].社会科学,1998(10)。)这意味着:监狱教育的新知识含 量必须加大,监狱教育必须注重更新内容。由于知识经济的发展,社会中各就业岗位的知识 含量都得到提高,任何人都要找到工作,找到自己能胜任适应的工作岗位,必须具有不低于该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否则不可能获得该工作岗位。不可能找到工作。为了保证罪犯出狱 后 顺利回归社会,使他们掌握社会需要的技能,监狱必须加大监狱教育的新知识含量,否则, 罪犯就可能因没有掌握生存的技能而被迫犯罪,重新锒铛入狱。由于知识更新速度加快,为 保持监狱教育内容应有的新知识含量,监狱教育必须更新内容。然而,要使监狱教育能随社 会发展不断增加新的知识,使监狱教育不断更新内容,无疑加大了增加罪犯教育的难度。可 见,在发展知识经济时期,罪犯教育重要而艰巨。为适应知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监狱必 须加大罪犯教育的力度,要使监狱教育面向社会,具体说: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第一,基础教育(包括小学、中学)规范化,要将监狱教育计划列入国民教育计划范围内。
第二,学历教育上档次。不仅允许罪犯参加高等教育专科、本科的考试,而且允许罪犯参 加研究生水平的考试,要使更多的罪犯接受高等教育,要结合设置开放处遇制度,允许符合 条件的罪犯参加监外教育。
第三,罪犯职业技术教育要与社会职业技术教育接轨。
 第四,要在推行相对的行政协调型的罪犯劳动组织模式前提下,建立监狱系统内的高、新 技术产品生产单位,借鉴国外的罪犯技能综合训练形式,允许罪犯转狱接受技能培训。(注:翟中东。市场经济中合理的罪犯劳动组织制度的探术——模式上的比较与分析[J].犯罪 与改造研究,2001(3)。)
第五,推广运用电化教育设施,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工具向罪犯传播社会信 息 .为了保证上述措施落实,首先,我们应当使社会各界对罪犯教育的意义有个全面的认识。 在发展知识经济时期,加强罪犯教育不仅是一种刑事政策,而且是一种社会政策。罪犯教育 软弱,不仅不利于罪犯回归社会,可能导致罪犯重新犯罪,而且会拖国家推进知识经济发展 的后腿。对罪犯进行教育本身就是发展知识经济的具体表现,是落实科教兴国的体现。其次 ,要加大罪犯教育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监狱要重视从事罪犯教育工作的干警的队伍建 设,不仅应保证罪犯教育工作对干警数量上的需要,而且要保证工作对干警质量上的需要。 国家应考虑罪犯教育对发展知识经济的意义,予以物力、财力投入。再次,要加强监狱 文化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同社会的合作关系,以保证罪犯文化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的社会性 .最后,要明确组织罪犯劳动的模式,即相对的行政协调型模式的改造性与技术培训性,以 保证罪犯能受到应有的技能培训。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二)发展知识经济对狱政管理的影响及相应对策 美国未来学家托夫勒通过对交通工具、生产工艺等方面的考察指出,社会的发展呈加速度 状态,越到后来,速度越快。事实上,农业社会发展了千余年才被工业社会替代,然而工业 社会才发展百余年就面临被后工业社会所代替问题。社会发展节奏明显加快。社会发展节奏 加快,意味终身社会化对我们每个社会成员开始变得重要起来。所谓终身社会化,指社会成 员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接受新观念,以使自己跟得上社会的发展,与社会发 展同步。在传统社会,由于社会发展速度缓慢,社会成员只需进行一次社会化就可以使他在 社会中得以生存,即使将他隔离于社会一段时间,对他适应社会、对他的生存影响也不大。 而在现代社会,由于社会发展速度加快,一次性的社会化已不能使社会成员适应社会,社会 成员需要不断地进行社会化。终身社会化成为人生存之必要。将一个人隔离于社会,中止该 社会成员的社会化,在相当程度上意味着他不能跟上社会发展,使他丧失学习新的生活技能 的机会,意味着社会对他的淘汰。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社会发展日益加快。计算机网络技 术、通讯技术的普通应用,信息产业的飞速发展,促进了全球经济一体化,加剧了世界各国 的经济竞争,促进了技术更新换代,加速了产、学、研一体化,促进了发明、创造、革新的 应用,从而带动人们观念的更新,带动了社会发展。社会发展速度的加快,意味着终身社会 化对每个社会成员变得越来越重要,终身社会化的凸现表明:
第一,社会中每一个成员都需 与社会保持密切联系,不断更新观念、不断学习新技能、不断树立新的生活目标,隔绝于社 会,在相当程度上意味着被社会淘汰;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

第二,国家应努力促进社会成员终身社会化。 监禁刑是一种剥夺罪犯自由,将罪犯隔离于社会的刑罚。监禁刑的执行是实现社会正义的 需要,国家通过监狱执行刑罚,惩罚罪犯,向社会昭示违法犯罪的后果。监禁刑的执行同时 是改造罪犯的需要,使犯罪者改恶从善不再危害社会。但是,监禁刑的执行势必影响罪犯的 社会化。罪犯被判处徒刑,隔离于社会,使罪犯丧失社会化的基本条件和环境,使罪犯社会 化的速度迟滞于社会正常成员,质量劣于社会其他成员。罪犯社会化的不足,势必影响其重 新 回归社会后对社会的适应。罪犯社会化的不足在一定意义上讲意味着罪犯可能被社会淘汰。 显然,监禁刑的执行与促进社会成员终身社会化的社会发展要求与趋势存在着矛盾。保持监 禁刑原有全面封闭的管理方式,与社会发展对社会成员终身社会化的迫切要求,无疑是加 剧两者的矛盾。因此,要缓解两者的矛盾,使罪犯在可能的范围内最大程度地接受社会化, 又实现刑罚的正义,只能增加监狱的开放度。这就是说,在发展知识经济时期,狱政管理应 当 开放化。 增加监狱的开放度,目前可以考虑采纳以下措施,即我们前述的增设开放性处遇级别。随 着我国监狱制度的不断发展,我国将来可以考虑设置开放监狱、开放监区或开放分监区。世界上最早的开放监狱是瑞士人凯勒黑尔斯在伯尔尼建立的。开放监狱一改封闭监狱那种戒备 森严、对罪犯时时限制的做法,而给予罪犯较多的自由。由于开放监狱有利于罪犯回归社会 ,受到各国欢迎。现在开放监狱已成为世界上一类重要的监狱。为促进罪犯社会化,增加外 界信息向狱内的辐射度,我国将来可以考虑设立开放监狱。鉴于我国监狱规模较大,普遍设 置开放监狱不经济,我们认为,我国监狱可以考虑设置开放监区或分监区。

三、结束语

(科教范文网 fw.nseac.com编辑发布)

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迅速发生着变化。这些变化正使传统的以监禁为基本特征的监狱制度 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监狱管理罪犯的难度越来越大;罪犯越来越难适应社会。监狱的改造 效能开始 下降,而且这种现象日益突出。监狱基本行刑政策面临一个选择:维持现行政策, 继续保持监狱的封闭管理,还是调整现行政策,逐步推行行刑社会化政策? 我们陷入如下的困惑中:继续现行政策保持了刑罚对罪犯惩罚的绝对厉度,但牺牲了监狱 的改造效能,而调整现行政策推行行刑社会化政策虽然可以提高监狱的行刑效能,但可能降 低刑罚的惩罚厉度。 在现代行刑理论与实践中,监狱不再是专事惩罚不问犯罪人前途与未来的机构,监狱的事 业是与促进罪犯改造与回归社会密切相关的,是以促进罪犯改造与回归社会的效果为评价其 工作良劣的依据。监狱改造效能的下降意味监狱必须进行自我调整,以提高改造效能,否则 会为社会所不接受,而监狱提高效能的途径只能是促进行刑社会化。尽管监狱因实施行刑社 会化措施可能降低刑罚厉度,但是,维持刑罚厉度的要求只能影响行刑社会化程度,以避免 行刑社会化政策的滥用,却不能阻止行刑社会化政策的实施。从历史的高度看,刑罚总是从重刑向轻刑方向发展,实施行刑社会化措施在实质上降低了刑罚的厉度,因而,推行行刑 社会化措施与维持刑罚厉度之间不仅存在对立关系,而且存在统一关系。我们的结论是:在 二 十一世纪,国家应当将行刑社会化作为监狱行刑的重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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