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与经济法制初探(1)(2)
2016-03-06 01:02
导读:(二)经济的二元结构特征显著,城乡、地区矛盾的解决有赖于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 中国经济存在多重二元结构性矛盾,其中最突出的表现为城乡经济社会发
(二)经济的二元结构特征显著,城乡、地区矛盾的解决有赖于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
中国经济存在多重二元结构性矛盾,其中最突出的表现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巨大反差和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引起的地区差异。城乡、地区矛盾的日益突出己经成为制约中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主要结构性障碍,如何化解矛盾不仅是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首要课题,而且己上升为一个严峻的政治问题。经济法既服从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尊重市场主体的独立性、自主性和创造性,又强调国家应当在经济生活中发挥正确的作用。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制定统一的财政法,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之间事权与财权划分不清晰,权利与义务不明确,导致财政支出责任不落实,上下级政府间一事一议,讨价还价现象较为常见。所以,首要的是要建立科学完备的财政法律体系,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支出责任和税收划分规则,确立覆盖城乡的统一的公共财政支出原则,强化市以上各级财政对农村基础教育和基本社会保障的支出义务,规范上下级政府间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并把城市返哺农村的各项制度具体化,才能从根本上有助于缩小城乡差距。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实行分税制国家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财政关系的普遍做法和基本方式。它是基于中央和地方财政之间的纵向不平衡及各地区财政的横向不平衡所产生的,是国家为了实现区域间各项事业的均衡发展而采取的一项财政支出制度。实施转移支付制度的目的,是通过中央财力的转移分配来调节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从而达到运用财政分配职能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目标。
(三)市场经济秩序混乱,行政治乱应让位于依法治理
经济转型经常伴随着经济秩序的混乱。市场本身不能自动产生良好的秩序,秩序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必须也只能由政府来提供。我们当前经济秩序中的许多问题都与我们经济法制的不完善或执法不力有直接的关系。我国的经济转型主要是体制性转型,即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可以说,市场经济体制是我们经济转型的目标体制。历史上从来没有完全依赖市场调节的自由经济,将来更不会有。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更有其特殊性。发展中的中国为了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实现国家赶超战略,政府应当也有可能在领导国家参与国际竟争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我们要建立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它与其它市场经济一样在尊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强调效率的同时,却更加重视公平。而市场并不能自动产生公平,公平作为一种公共秩序应当也只能由政府来提供。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三
利用法律手段调整、保护、引导经济活动,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使命,也是社会主义经济法治的根本目标。70年代末期,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经济活动对法律调整产生了迫切需求,“经济法”应运而生,一系列关于市场主体、宏观调控、市场运行等的经济法律文件相继制定,关于经济执法、司法的制度也被确定下来。经济法治所要求的民主内容,在经济法中得到了最直接、最集中的表现。经济法与中国的经济法治建设形成了难以分割的联系。
学者们普遍认为,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显然,市场经济对经济法治有着内在的需求,而要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单靠一个法律部门是不够的,它需要宪法从根本法的高度对相关制度予以确认和保障,需要民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行政法等共同调整纷繁复杂的经济关系,特别是经济法,更是直接调整经济关系的大法。
经济法以社会责任为本位,对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个体利益和整体利益进行均衡协调,既保障权力的有效实施,代写医学论文又维护权利的真正实现,它切实贯彻责权利效相统一的原则,极大地满足了现代国家对市场经济进行全面调控、综合治理的需求,从而成为我国经济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法具体体现、落实了宪法规定的“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等要求,准确表现了经济法治的基本精神,并与民法、行政法一道,在各自的位置上发挥社会主义法的调整功能。
经济法制的建设是个系统工程,其内部各要素的不断发展必然推动着工程整体的进步,同时,整体的提高也会推进各个组成部分的完善。经济法治水平的提高,意味着随着市场经济领域的不断拓宽和深入,相应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己经产生,经济立法、经济执法和经济司法的能力己然提升,经济民主也已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这将会继续促进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使立法者能够制定出更高水平的法律规范,司法者和执法者能严格地依法办事,体现立法者的意图,更好地满足市场的需要,实现国家对经济的调控,继续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经济法治水平的提高,表明经济领域的法律得到了人们的普遍遵守,标志着人们在经济活动中法律意识的提高和法制观念的增强。这种素质上的变化将使人们深刻领会经济法的重要作用,把遵守经济法律、法规内化为自己的信念。这种变化还将会增强经济法研究者的信心,促使他们勇负重担,刻苦钻研,不断推动经济法理论的发展,使之更加成熟、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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