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产业的政府政策扶持与我国政府的政策(2)
2017-08-04 06:52
导读:(二)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的财政投入支持 由国家统一规划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般都是规模较大、设备先进、环境优美的,因此,若没有可靠而雄
(二)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的财政投入支持
由国家统一规划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般都是规模较大、设备先进、环境优美的,因此,若没有可靠而雄厚的资金来源是决不可能建成的。在外国,政府的投入多限于基础设施的建设,一般占60%~70%。日本筑波科学城的建设,前后历时20年,共耗资13000亿日元。西班牙政府投资100亿建设卡贾图科学城。美国等实行自由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一般不鼓励向高科技园区进行直接投资,而注重完善园区发展大环境,主要是通过国家采购影响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个别发达国家也对园区建设作有限投资,以发挥对私人企业投资的导向作用。如德国政府在80年代后期用于高科技园区建设的投资超过1.9亿马克。我国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财政支持主要是给予国家级的开发区一定的启动经费,把一些国家级计划项目定点到开发区的企业中去实施。在我国的多数开发区,当地政府主要是以低价批租土地的方式对开发区进行支持。由于基础建设任务大,一次性投资规模大、成本高,筹集资金渠道单一,到1994年底,天津、青岛、郑州、成都、武汉等13个开发区共累计负债65.9亿元。
(三)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实施税收优惠激励政策
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是世界各国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普遍做法,各国通过减免税和给予补贴,鼓励和吸引民间企业创立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减少风险。如美国政府颁布的《S项修改法案》规定对技术密集型企业少交三分之一的税款。为了鼓励风险投资活动,在1981年通过了《经济复兴税法》,规定对研究开发投资税从49%减至25%,1986年国会又通过对该法的修正案,将投资税减至20%,有力地促进了高新技术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英国政府于1983年制定《企业扩展计划》,为了诱导中小企业投资高技术,税收政策规定对创办小企业者,可以免60%的投资税,对新创办的小企业可以免100%的资本税,公司税从1983年财政年度的38%减为30%,印花税由20%减至1%,起征点由2.5万英镑提高到3万英镑,取消投资收入附加税。日本政府于1985年制定了《促进基础技术开发税制》,对购置用于基础技术开发的资产,免征7%的税金。巴西政府规定科技投入超过企业利润5%的企业可免交产品税,允许企业把所欠税款的80%用于研究与开发的投资。台湾的《科学工业园设置管理条例》规定,园区的企业可以全部免征进口税、货物税、营业税和土地税,企业5年内免征盈利事业所得税,外销产品不课税。我国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税收政策比较全面,在区内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按15%征收,新办的企业从投产两年内免征所得税,然后免征三年,同时还有减免进出口关税等规定。税制改革后,目前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享有的优惠政策与区外的企业相比差距已经缩小,增值税规定对软件类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不利。
(科教范文网 fw.nseac.com编辑发布) (四)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实施特殊的信贷优惠政策
国外许多国家一般是通过银行或设立基金会的方式向园区的企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