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对《劳动合同法》的思考(1)(2)

2017-08-05 01:35
导读: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关系的深刻变化,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不足和缺陷也逐步显现出来,主要表现在:第一,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存在许多空白,不能适

  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关系的深刻变化,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不足和缺陷也逐步显现出来,主要表现在:第一,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存在许多空白,不能适应对劳动关系进行全面、有效调整的需要。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的条文比较简单,总共才17条,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对纷繁复杂的劳动关系进行法律调整需要。其对劳动合同的订立、效力、合同条款、合同期限、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以及合同的责任虽然都作了规定,但基本上都是原则性、纲要性的,不能对实践中的劳动关系进行有效的调整。这就导致实践中出现了一些不良现象,如劳动合同的签订率比较低,劳动合同短期化趋势明显,对社会上出现的新的用工形式如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劳动派遣和实践中急需规范的一些问题如商业秘密保护与况业限制等缺乏法律规定,以及劳动合同签订、变更、履行非常不规范等。第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效力偏低,法律制度不统一。由于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为了解决和规范现实劳动关系中的诸多问题,劳动行政部门颁布了许多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如《违反和解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这些部门规单虽然在调整现实中的劳动关系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法律效力偏低,能起的作用十分有限 。
  综上,在我国现今的劳动力市场形势下,为了解决劳动合同制度的上述问题,弥补劳动法制的空白,完善劳动合同法律制度,需要总结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成功经验,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合同法律的先进制度,制定一部统一的《劳动合同法》。
  
  二、《劳动合同法》比起以往劳动法律制度的突破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将对已实施多年的劳动合同制度和已确定的劳动关系立法模式带来重大调整。与以往法律法规不同,《劳动合同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方面,显现出如下几大亮点。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发布)
  1. 扩大适用范围
  新的劳动合同法将其适用范围由企业扩大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将过去游离于劳动法调整范围之外的一部分劳动者纳入了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畴,有利于对这部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
  2. 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按月支付双薪
  劳动法对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没有强有力的处罚措施。劳动合同法首先对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做了明确界定,对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制定了严厉的罚则。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两倍的工资。
  3. 同一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只能被试用一次
  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与试用期的长短,最大的亮点在于同一个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只能有一次试用期。
  4. 鼓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长期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社会公认的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要基础。劳动合同法第14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劳动合同法试图通过这些条款架构起我国的长期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工制度,推动长期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落地生根。
  5. 单位招工不得收押金扣证件
  今后,用人单位招收劳动者,再不能要求劳动者交“押金”或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等证件了,否则将面临严厉处罚。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在司法实践中应如何认定车辆贬值损失
浅析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障
上一篇:试析行政指导及其司法审查(1)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