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当前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与改进策略(2)
2017-08-06 03:21
导读:5.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 首先,在行政系统内,除行政监督有独立的组织系统外,对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通常是由行政执法部门自己负责进行的,
5.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
首先,在行政系统内,除行政监督有独立的组织系统外,对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通常是由行政执法部门自己负责进行的,执法与执法监督两种职能没有分离,这样,在本位主义和局部利益面前,很难真正自觉树立自律机制。
其次,从外部来说,即从执政党、权力机关、司法机关、民众及舆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来说,由于党政不分,党的监督也变成了内部监督而异化,“家法”取代“国法”的监督显得无力。而各级权力机关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制度尚末建立、健全,使得人大的执法监督职能未能落到实处。同时,由于目前法院在人事、经费等方面受制于地方过多,因此,在监督行政执法过程中,它的行政审判活动受到太多的过问,使得有些地方法院的审判活动带有明显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大大弱化了司法监督作用。民众相对于执法机关来说处于弱势地位,很难对行政执法进行监督。
6.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堪忧
行政执法队伍处于
行政管理的第一线,其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行政执法的效果。就我国目前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而言,还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理念滞后。有些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淡漠,缺乏理性的公民权利本位的现代法治精神,出现行政执法依人不依法、依权不依法的局面和法律虚无主义的思想倾向。二是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匮乏,执法水平低;三是行政执法机关在进人、用人、考核、任免、奖惩等方面均末完全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使得一些不适合做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进入行政机关;四是有的行政执法人员受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的影响及各种社会关系的羁绊,超越、滥用职权。五是行政执法机关将执法任务委托给社会人员,“编外”人员大量充斥着执法机关。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二、改进与完善行政执法的策略
1.进一步完善行政立法
首先,要加强完善行政立法,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行政法律、法规体系,使行政执法有法可依,对于目前已有的立法,要补正其存在的缺陷,使立法更加科学完善,符合客观实际,增强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以便促进立法与执法的相互协调。同时严格监督和审查其它规范性文件,将其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执行纳入法治轨道。
其次,已有的法律、法规发生冲突的的时候,要注意平衡,良法应该适用,恶法应该被排除在适用之外,否则两个法同时适用,将会导致两个执法部门就同一事件作出完全相反的决定。
另外,制定和实施统一规范行政工作程序的《行政程序法》和规范政务公开的《行政公开法》,以及便于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行政强制法》是目前的当务之急。
2.改革现行的行政执法体制
为确保行政执法机关合法、公开、公正、高效执法,就要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的权责,对于不具备相应执法权能的组织,应该一律清退出行政执法领域。尽快建立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责任制度,明确执法权限和岗位职责,严格考评。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机构的设置同时,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缓解重复执法的矛盾。如成立综合行政执法总局,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与省、市、区的行政执法局和执法所形成一种垂直领导的关系,减少地方行政机关对行政执法工作的不当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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