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避税的趋势与反避税法规的完善(2)
2017-08-11 06:21
导读:二、避税行为界定与反避税原则 跨国纳税人避税手段的多样性,避税活动的跨国性,避税成因的复杂性,决定了中国政府未来所面临的仍是棘手、复杂、艰巨
二、避税行为界定与反避税原则
跨国纳税人避税手段的多样性,避税活动的跨国性,避税成因的复杂性,决定了中国政府未来所面临的仍是棘手、复杂、艰巨的反避税斗争。为在反避税中既维护国家经济权益,又不因工作差错而挫伤遵纪守法的跨国投资者积极性,客观需要准确界定避税、逃税、节税界线,在此基础上,遵循一定的原则,积极有效的防范遏止跨国纳税人的避税行为。
1.国际避税、逃税、节税是性质不同的概念。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的差别和漏洞,通过人或资财的国际流动或不流动,减轻或规避纳税义务的行为。逃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国际税收管理合作的困难和漏洞,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种种隐蔽的欺诈的手段,偷漏国家税收的行为。虽然避税与逃税的客观效果都是损害国家财政利益及扭曲公平税负,但两者又有着明显的区别:(1)减轻纳税义务行为所依托的条件不同。避税主要是以各国税法的差别和漏洞为依托;逃税主要是以各国税务合作的困难和漏洞为依托。(2)运用的手段不同。避税一般是运用如转让定价,通过人或资财移动等等较公开的手段进行;而逃税一般是通过欺骗、迷惑、不陈述、隐匿等等较隐蔽且欺诈的手段进行。(3)的判定与处理不同。对避税行为,各国基于本国财政经济政策及法律标准,合法与违法的判定兼有之,但在处理上,对避税一般是补税而不加以惩罚;而对逃税各国都判定为违法行为,除补税外还要依法加以处罚。由此可见,避税与逃税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此外,避税与节税也是一对内涵不同且易混淆的概念,对此我国界实务界亦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认为,节税指的是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当存在多种纳税方案的选择时,纳税人以税收负担最低的方式来处理财务、经营、交易事项,此种以着眼于纳税人总体决策,以税制为主要参数所进行的合法合理的策划行为通称为“节税”,前提是其符合国家税收政策导向;而避税是纳税人钻税法漏洞,通过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安排来达到规避或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其行为虽没有直接触犯税法,但与国家税收政策导向相悖,且破坏公平竞争的赋税环境。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 2.反避税斗争应遵循的原则。借鉴国际反避税经验,我国反避税斗争应遵循的原则是:第一,有理有据的原则。即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反避税法规,在处理避税案件时必须注重确凿的避税证据,并按国际惯例及法规规定调整应税所得。第二,国民待遇的原则。即对同一性质的避税活动应同等处理,而不能因跨国纳税人的国别(地区)或经营行业不同而有所区别。第三,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由于避税的复杂性,反避税中必须注重避税证据,而证据的取得并非是件易事,因此虽然所有的非节税性质的避税活动均应列入反避税范围,但对偶尔避税且避税金额不大的,可依据各地征管力量、征管水平灵活处理。第四,符合国际惯例的原则。由于避税、节税与逃税在实践中难以界定,在处理避税案件时应根据国际惯例,对节税性质的避税,征收机关不得调整与处罚,而应侧重于修正本国税法及有关法律,倘若符合国家产业经济政策的,则应以予支持鼓励;对非节税性质的避税,税务机关应依法合理调整应税所得,补税而不加以处罚。
三、完善我国反避税法规
我国现行防范、遏制国际避税活动主要依据的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反避税条款及财税机关依据这部分条款所规定的相关办法,虽然这些条款办法在防范遏制外商企业避税行为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但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反避税工作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第一,现行反避税条款仅针对跨国纳税人通过境外联属企业转让定价避税的问题作出相应的约束,实际上,跨国纳税人在我国的避税活动不仅有转让定价形式,还有诸如利用地区税收倾斜政策,利用新办企业优惠条款避税,利用避税地基地公司避税,通过电子商务活动避税等等。第二,跨国纳税人在我国的避税活动的多样性,决定了我国必须建立以税务部门为主,工商
行政管理、外经贸、海关、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配合的反避税。为使反避税网络的正常运行,客观要求反避税工作必须以国民经济管理法规为法律保障,以协调规范各部门行动,但由于我国现行反避税条款作为所得税法的组成部分,尚属财政法规范畴,其调节规范的作用必然是有限的。第三,现行涉外企业所得税法的反避税条款缺乏全面性、系统性、规范性。例如,实施细则第四章第52条至第58条,对关联企业业务往来只做原则性规定;又如实施细则第53条第2款规定:“企业有义务就其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供有关的价格、费用标准等资料”,但对如何提供、程序如何却缺乏具体的规定;再如实施细则第54条关于调整转让定价的规定过于笼统,操作中所需的调整公式都未列出。第四,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没有反避税条款,而实际上来华的跨国纳税人亦有避个人所得税的现象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