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法律控制(1)(2)
2017-08-13 01:31
导读:(三)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定的行政程序行政程序是由法律规定的、体现国家意志的行政法律行为方式。行政程序的法定性决定了行政主体在为
(三)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定的行政程序行政程序是由法律规定的、体现国家意志的行政法律行为方式。行政程序的法定性决定了行政主体在为行政行为时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使其行为的步骤与方式符合法律的要求。行政合理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在做出某种行为时不仅要有实体法上的依据,而且要符合法定程序。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程序规则,实质上是对行政主体行使自由裁量权在程序上的限制。在我国,应该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设定以下几项程序规则:明确标准规则、指出事实根据规则、说明理由规则、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规则、行政公开规则,等等。三、行政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必要性与被滥用的可能性(一)行政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必要性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行政权力中最显著的一部分,它是行政主体提高行政效率之必需的权限,它能使行政执法者审时度势地处理问题。可见,在现代行政中行政自由裁量权是必不可少的。行政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合理性主要基于以下原因:共3页: 1 [2] [3]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论行政立法权来源的正当性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刑事政策的历史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