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4)
2017-08-18 01:17
导读:人类进入21世纪以来,肯定权利主体的精神权利,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观点和理论,已越来越占据主流地位,对于因侵权行为而引起的精神损害,越来越多
人类进入21世纪以来,肯定权利主体的精神权利,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观点和理论,已越来越占据主流地位,对于因侵权行为而引起的精神损害,越来越多的国家给予司法保护,采取包括财产赔偿在内的多种方式予以救济。对于侵权行为判处精神损害赔偿,既能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人身权益,也能有效地防止侵权行为。我国已把依法治国作为基本方略写进宪法,建立并完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保护人格权益的一个重要方法,也是我国民主法制进程的重要标志,同时更是人类文明、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
⑴王利民著《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民商法研究,第四辑,法律出版社; ⑵江梦榕,《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的有关问题的探讨》,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⑶万刚俊,《完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几点参考》,载2000年6月13日《人民法院报》; ⑷张新宝、王增勤:《精神损害赔偿的几个问题》,《人民法院报》,2000年9月23日; ⑸胡兰玲、赵海燕:《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几点探讨》,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1999年第2期;
⑹吴建依:《论精神损害赔偿》,当代法学200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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