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宪政建设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律毕业论文(2)

2017-11-02 02:29
导读:我国宪政所处的发展阶段 我在《历史与变革》一书中对新中国法治建设的历程讲了一个理论:从人类社会法制史的角度可以分三个阶段,第一是刑法阶段


  我国宪政所处的发展阶段

  我在《历史与变革》一书中对新中国法治建设的历程讲了一个理论:从人类社会法制史的角度可以分三个阶段,第一是刑法阶段,是在人类社会早期的时候,到十五、十六世纪西方海商法的兴起。这个时候,在所有的法律中刑法是主要的、本位的。作为法律的功能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秩序,是统治阶级弹压劳动人民的工具;第二是民法的阶段,从资本主义开始兴起,海商贸易法的发展,到十九世纪的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的制定和大量的贸易、方面的法律制定。民法以自由、同等、独立的人格登上了法律的舞台。法律调整的是一种同等的民事主体关系,民法与资本主义发展和人的解放发展相联系;第三是宪政阶段,标志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不是说宪法从这里开始,而是作为宪政制度是从这里开始。十八、十九世纪或更早就有了宪法,但不是有宪法就有了宪政。宪政的发展是二战以后,这时很多国家制定了现代***宪法,更重要的是宪法保障制度或司法审查制度得到普遍地确立。现代行政法大概从二十世纪初开始发展,作为约束政府权力的行政法也是在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迅速发展的,现代行政法和宪政法是两个孪生的兄弟。

  的法制比较滞后,刑法阶段从古代一直持续到八十年代市场改革以前。以前我们讲就是统治阶级***的工具,法院就是把握刀把子的,功能就是维护秩序的,老百姓都耻于到法院往,以为法院就是对付坏人的地方。民法没有地位、功能很少,所以中国很长时间处于刑法发展阶段。一直到九十年代初,中国搞市场经济改革以后,才真正的进进了民法的发展时期。大量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定,体现同等、独立主体的法律才出现。现在正是民法的发展时期。当然中国的宪政不可能像西方经历那样漫长的民法阶段以后才发展,宪政应该跟民法的发展阶段差未几同步。我国早就有了宪法,但近年才开始宪政的发展,有些标志性的东西出现,包括依法治国的提出、行政法大量制定,行政法是宪政很重要的一个方面,由于宪政主要是约束政府的权力。我们缺的是宪政保障制度。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我们如何推进宪政建设

  中国人一百多年的宪政失败了,现在重提宪政、法治,当然不是回到以前的,而是有个更高的新的出发点。现在有比较稳定的环境,***法治权利观念的普及,通过这些年法治建设奠定了一些基础,具备了相当成熟的建设宪政的基础因素。其中包括公民、特别是行政法的公民诉政府的权利观念,是宪政非常重要的观念,这是中国几千来都没有的非常深刻的变革。中国的经济改革、改革、法律改革中,政治改革和法律改革一直处于“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状态。法律改革和政治改革有两个堡垒,一是在法律改革方面,什么时候中国真正把宪法当作法,就是真正的把宪法当成法来尊重、对待和实施,那么中国的法律改革才算比较成功;二是在政治改革方面,什么时候把人民代表大会当做权力机关来对待,真正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政治改革才算成功。我们1988年搞政治改革时,党与政府职能分开讲的比较多,没有讲党与人大权力的分开,改革不彻底。不解决党与人大权力的关系,就不可能解决中国的宪政、法治,这是改革最后的两个堡垒。我长期搞宪法、人大制度的,深感这两个领域长期被忽视。现在社会已经开始关注,今年人代会,宪法题目前所未有地引起关注,但还没真正做起来。

  推进宪政建设应该从两个方面做起,一是从尊重宪法开始。首先要尊重宪法,宪法都不受到尊重的话,实施宪法即是是空谈。尊重宪法包括树立宪法的权威,宪法要有稳定性。我对修宪的呼声不是太赞成,这不是太尊重宪法的一种表现。1982年宪法制定后已经修正了3次,每5年一次。我以为实施宪法比修改宪法更重要。一定要把宪法当成宪法来对待,宪法是要解决一个国家最基本的政体题目,即政府与人民的关系题目,限制、规范、约束政府的权力和保证公民最基本的权利,这是宪法特定的调整对象。要把什么是宪法搞清楚,不能把宪法当成包罗万象的政治纲领来对待,建国初就是把宪法当成实现党的路线纲领政策目标任务的一个工具。1954年制定宪法的时候毛泽东说了,这个宪法管十五年,由于我们党从新***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需要十五年。所以宪法大量规定了党从新***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路线纲领政策。把宪法当成一个政治性的纲领,宪法怎么能够有权威有稳定性呢?实在,写什么不写什么进往不是最重要的,研究世界各国的宪法,可以发现,我们的宪法非常现代化、非常先进的,从公民权利的保障来讲,把第三代人权,保障工作、劳动和受权都写进往了。而美国宪法差未几只有第一代人权,只保障人的生命、财产,很落后,当然,美国事能做到的就写,做不到的就不写。所以《公民经济权利和社会文化权利公约》美国就不签署,原因是其宪法里没有规定,做不到。我国就签署了,由于我们的宪法里规定。社会上有的对待宪法的观念很可怕,我们不少法学家、政治家、经济学家一碰到有新东西,马上就想到要修改宪法。我为此很担心,这不是一种宪法观念,这是一种政治观念。关键是大家要尊重宪法,把宪法当成宪法来对待。假如宪法很轻易改,那么很轻易把一个好东西写进往,也很轻易把好的东西给抹掉,或把不好的东西写进往。私有财产的保护是这个题目,不是在宪法里写的,宪法里面有规定。现在最大侵犯公民私有财产的两个题目:一个是城市的拆迁,二是土地的征用。宪法保护公民的财产,包括住房,可是,屋子说拆就拆了,现在规定法院都不能受理这方面的纠纷。这不是宪法没有规定,而是宪法没有实施,没有宪法审查制度。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是不对的,由于自由资本主义早过往了,现在西方也不承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私财产同等保护也不对,公共利益都是优先的。宪法至少有三个地方提到私有财产的保护,宪法只要有这个意思,怎么用就靠解释,不一定要写的很明确,只要你没有限制,就不用动宪法。
上一篇:赌博的现状、危害及对策律毕业论文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