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企业制度与银行信贷风险控制及监管(6)
2018-01-06 05:07
导读:2、建立关联企业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机制 有效的管理机制是商业银行控制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的保障。银行应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信贷管理
2、建立关联企业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机制
有效的管理机制是商业银行控制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的保障。银行应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的状况,从人员、组织机构和业务运作上构建与关联企业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特点相适应的信贷管理机制,制定关联企业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其应包括关联企业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的组织建设、风险管理与防范的具体措施、确定单一集团客户的范围所依据的准则、对单一集团客户的授信限额标准、内部报告程序以及内部责任分配等,从而从机制上保证商业银行加强对有信贷关系的集团客户信息的追踪收集、授信额度的控制、授信的管理、风险的预警和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监督检查。
3、银行应建立关联企业信贷信息咨询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由于关联企业客户内部企业之间关系特殊,内部关联交易的存在,使关联企业客户内部关联方之间有可能不按公允价格进行关联交易,转移资产或利润。由此可见,商业银行对关联企业客户授信风险体现为整体性。因此,对关联企业客户授信,不仅要掌握授信对象的有关信息,而且要掌握整个关联企业集团客户有关关联方的信息。关联企业客户有多个关联方,有的是跨地区甚至是跨国经营,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在给集团客户授信时,一方面很难判断关联企业客户经营与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另一方面很难全面掌握关联企业客户整体的授信情况及相互之间的担保关系。商业银行给关联企业客户贷款后,贷后管理也有很大的困难。因此,商业银行应充分运用大型机技术,在全系统建立健全高效、快速的涵盖全行所有信贷业务机构和网点的信贷管理信息系统,为防范和控制关联企业风险提供统一的信息平台,为对关联企业客户信贷业务的管理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使银行通过信贷管理信息系统能够有效识别集团客户的各关联方,能够使商业银行各个机构共享关联企业集团客户的信息,能够支持商业银行全系统的关联企业客户贷款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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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切实做好对关联企业贷款的授信,做到统一授信和个别授信相结合
对关联企业的风险进行防范首先在于对关联企业集团进行统一授信,将公司与其所有关联企业作为一个主体来评审。统一授信可以避免其因资本或资产的虚增而导致的信用膨胀,从而可以防止分散授信情况下集团授信总量的高估,同时由于关联交易只是使有关利益在集团内部进行分配,统一考察集团整体授信承受能力可以消除集团内部控制方式造成的人为,降低企业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因此银行要完善集团客户授信办法,认真做好对集团客户的授信工作,严格对集团客户进行整体评估,进行统一授信,防止多头授信和交叉贷款,避免集团信用的极度膨胀。对控股结构型管理模式的集团企业,要注意集团整体授信与成员企业单独授信双线控制风险。对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已存在多头贷款的集团客户,要明确主办银行和协办行,主办银行的确定应遵循属地原则、最有利于风险控制的原则,主办银行负责对客户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定期发布客户信息、授信使用情况和资产质量状态,协办行要在主办行的指导下开展信贷活动,定期报告集团成员企业的经营动态。
5、重视贷前调查和财务
贷前调查对于防范关联企业信贷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银行要充分重视对关联企业贷款的贷前调查工作,尽可能多渠道收集关联企业的信息。要着重了解企业的治理结构是否规范(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分开等)、关联企业之间公司的组织结构模式、业务运营模式、管理运作模式(尤其是财务管理模式)、企业的重大资产状况及其产权归属;要尽量弄清楚所有关联企业间的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控制关系)、关联企业间的财务关系、关联企业之间的紧密程度以及母(子)公司、关联企业以及他们之间的往来情况等等。在前述分析的基础上要认真分析控制关系对候选借款企业还款能力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