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药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的SWOT分析((2)
2014-11-21 01:24
导读:(二)劣势(W) 1.尚未形成覆盖全国范围的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虽然目前在全国27个省市已经建立了区域电子商务交易中心,但是这些分散的“点”尚未
(二)劣势(W)
1.尚未形成覆盖全国范围的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虽然目前在全国27个省市已经建立了区域电子商务交易中心,但是这些分散的“点”尚未联结起来形成一张覆盖全国的医药交易网络。因此,全行业范围内信息资源共享(即建立完善的药品编码、条码、组织机构代码等数据交换技术标准体系)还不能实现。
2.巨大的平台建设及维护投入。根据国际数据公司IDC() 调查,建立一个入门级的网上企业需15~100 万美元,建立一个同现有网站功能相当的网上企业需200 ~500 万美元,建立一个功能强大的网上企业需1500 万美元以上。而年均维护费就会达到网站建设投资的50%~200%。如此巨大的资金投入形成了很高的进入壁垒,同时对于正在经营平台的运营商也势必形成了不小的生存压力。
3.平台运营商没有监督药品交易的权力。交易平台运营商只有发布消息、收取一定手续费的权利,药品售价的高低与之无利益关系。所以,营运商只希望交易数量越多越好,至于交易是否合理,也就与他无关了。由此,在交易过程中,原有的一些暗箱操作仍有存在的可能性,这会影响药品电子商务企业的声誉。
(三)机会(O)
1.国内B2B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近年我国电子商务市场获得了蓬勃发展,其中B2B市场增长幅度最快,其2005年市场交易总额达到800亿美元,较之前年增加105%,年均增幅达50%~60%。据iResearch预计,到2007年底,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总体规模将会达到17000亿元,而B2B的市场规模将会达到16900亿元人民币。由于医药产品适宜电子交易,目前有实力的大型医药企业或机构纷纷投入资金建立自己的B2B电子交易平台,而中小企业可以借助中介网站开展B2B业务,无疑他们都会成为医药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的服务对象。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2.国家相关政策的鼓励。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签名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相继颁布和实施,进一步推动了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快速发展,这其中也为医药企业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发展的成果、拓展药品市场、增强自身的国际竞争力提供了重要机遇,从而为医药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的稳步发展提供了保障。
3.政府关注药品现代物流的发展。 2005年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出加强监管促进药品现代物流发展的意见。此“意见”鼓励具有药品现代物流条件的药品批发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发展,促进规范化、规模化,使企业做大做强,并且允许有实力并具有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及技术的企业为已持有许可证的药品企业开展第三方药品现代物流配送。不难看出,政府正在积极鼓励在行业内大力推进医药现代化物流管理,构建区域物流中心,形成几大经济区域内的大型医药物流公司。医药物流业的发展与壮大,将是医药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为供求双方提供快捷、高效物流服务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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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在医药行业中的应用探讨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现代物流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