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荀子墨子礼乐现实意义 论文摘要:礼(2)
2013-06-01 01:32
导读:与墨家相比,儒家对于鬼神的态度相对比较模糊,以孔子的“敬鬼神而远之”为代表。墨子曾经指责儒家不相信鬼神却又重视祭礼的矛盾,他说“执无鬼而学祭
与墨家相比,儒家对于鬼神的态度相对比较模糊,以孔子的“敬鬼神而远之”为代表。墨子曾经指责儒家不相信鬼神却又重视祭礼的矛盾,他说“执无鬼而学祭礼,是犹无客而学客礼也,是犹无鱼而为鱼罟也”(《墨子·公孟》)。墨子的这种观点后来被荀子视为“蔽于用而不知文”(《荀子·解蔽》)。在墨子看来,礼的作用就是祭祀鬼神,所以儒家重礼就是承认鬼神的存在,这自然与其不信鬼神的观点自相矛盾。对此,荀子给予了颇有力度的回击。他说,儒家重礼,着重点并不在于外在礼仪的种种规则,而在于内在的“礼义”。“事死如事生,事无如事存,状乎无形影,然而成文”(《荀子·礼论》)“其在君子以为人道也,其在百姓以为鬼事也”人有好、恶、喜、怒、哀、乐,情动于中而行于外,礼之文即是用来文饰人情的,神的祭礼有表达敬畏之功效。“荀子所谓人情之‘饰’,绝非虚伪修饰之意,乃为称情之文饰。有其真情,始有自然之文,文情相宜,乃所谓礼也。”[1]由于“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荀子·礼论》),“三本”对人类来讲意义非同寻常,而对“三本”感情的表达总要有一种方式和途径,这就产生了一定的仪式,所以文是情的重要载体。君子把祭礼仅仅看成是一种文饰,一种表达内心敬畏情感的方式,与不相信鬼神是不矛盾的。墨子没能理解礼的文饰作用,确有其弊端。
有一点需要指出的是,墨家的祭祀之礼并非完全绝对地局限于对鬼神的信奉。因为墨子曾经针对人们怀疑是否有鬼神的存在,以及鬼神到底有没有如此巨大的威力,从有鬼与无鬼这两种情境出发,讨论了祭祀鬼神的必要性。他说:“今洁为酒醴粢盛,以敬慎祭祀,若使鬼神请有,是得其父母姒兄而饮食之也,岂非厚利哉?若使鬼神请亡,是乃费其所为酒醴粢盛之财耳。自夫费之,非特注之污壑而弃之也,内者宗族,外者乡里,皆得如具饮食之。虽使鬼神请亡,此犹可以合欢聚众,取亲于乡里”(《墨子·明鬼下》),这是说,无论鬼神是否是真实的存在,祭祀鬼神都是必需的。如果鬼神确实存在,那么祭祀就能使死去的祖先、父母、兄嫂等享用到祭品,活着的人能获得鬼神赐福;如果鬼神只是想象或虚构的存在,祭祀也可以聚集众人合欢,使家庭成员之间、乡里之间都相亲相爱——而且不管鬼神是有还是无,祭品在祭祀鬼神之后能被宗族内外的人食用,不会造成浪费。可见墨子也看到了祭祀之礼的一些人文功效。
:科教论文网毕业论文论文网
三、“非乐”与重视乐教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如果说墨子在某种程度上肯定了“礼”的存在价值的话,那么从《墨子·非乐》篇中,我们则可以很明显看出他对儒家的“乐”文化颇有微词。在书中墨子详细列举了“非乐”的原因:乐器的制作“将必厚措敛乎万民”,乐舞之人“亏夺民衣食之财”,即便只是欣赏音乐也会让统治者“玩物丧志”,忽略国家政务,而普通百姓也会耽搁农业生产。“乐”的这些“弊端”使墨子坚决地举起了“非乐”的大旗。墨子所处的战国时期,统治者极尽奢靡的肆意作乐,歌舞升平,而下层民众却“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这种鲜明的反差给墨子以强烈的心灵震撼,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他提出的“非乐”应该说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历史意义。“随着春秋末期以来愈演愈烈的‘礼坏乐崩’,一直承担着政治、道德教化功能的西周礼乐已经越来越形式化,完全成为上层社会奢侈享乐的根据,礼乐的政治、道德包括宗教功能逐渐消解、淡化,而其审美愉悦功能越来越凸现出来。同时,这种批判也触及了儒家所一直漠视的审美与社会功利问题,也显示出儒家注重社会政治、道德教化和个体心性修养,而对如何促进国家富强、如何解决民生疾苦缺乏关注的片面性。”[2]墨子的“非乐”思想就是对当时逐渐异化的礼乐功用的一种正面回应。
墨子对礼乐的批评主要从功利角度出发,对礼乐堕落为享乐的工具进行抨击。为了从理论上全面回应墨子,荀子对“乐”的社会功能性价值展开理论的说明。“乐”作为礼学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礼”相辅相成,在社会各方面起着重要作用。首先,荀子指出音乐可以净化心灵,端庄性情,促使人趋向社会倡导的道德风尚,从而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影响,“感动人之善心,使夫邪污之气无由得接焉”(《荀子·乐论》)。而且由于音乐源于人内心的真实情感,具有“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同上)的特点,它通过感官直接愉悦人的心灵,于无形中引导人们进入音乐所引领的方向,这样就避免了说教和政令容易引起的抵触心理。同时荀子也看到不同的音乐产生的客观效果大相径庭,如“齐衰之服,哭泣之声,使人之心悲;带甲婴胄,歌于行伍,使人之心伤;姚冶之容,郑、卫之音,使人之心淫;绅、端、章甫,舞《韶》歌《武》,使人之心庄”(同上)。所以君主在位必须端正音乐,君子对于音乐的选择不可不慎。
(科教范文网http://fw.ΝsΕΑc.com编辑)
其次,荀子认为音乐有利于社会的有序管理,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乐的重要作用就是“合同”。“乐合同,礼别异。礼乐之统,管乎人心矣”,“乐中平,则民和而不流;乐肃庄,则民齐而不乱”(同上)。乐和礼的功能有所不同,礼彰显的是等级间的高低尊卑,而乐虽然有时也带有一定的等级尊卑色彩,但大多数时候是君民同享的。所以荀子认为“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乡里族长之中,长少同听之,则莫不和顺。”(同上)音乐“可以和亲父子兄弟的人伦关系,可以溶解君臣上下的矛盾对立”,[3]所以说乐是“和之不可变者也”,不同等级间和睦相处,就能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促进社会的和谐有序发展,正所谓“出所以征诛,则莫不听从;入所以揖让,则莫不从服”(《荀子·礼论》)。总之,荀子从正面对乐之价值进行了系统论证,指出“乐”作为先王之道与“礼”一样,都能够在端正人心、安定国家和统一天下方面发挥着重要功能。
四、结语
荀子批评墨子不能正确把握先王之道,其对道的认识“犹瞽之于白黑也,犹聋之于清浊也,犹欲之楚而北求之也”(《荀子·乐论》)。而墨家学派是站在下层民众的立场上认识社会的,因此他们的观点必然与社会的统治者和组织者之间有根本差异。但他们看不见“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在国家政治中的积极意义,而只是从人情日用的角度强调功用,推崇俭约,虽然对社会充满忧患意识和责任感,但由于对礼乐之治缺乏根本的认识,这就造成了墨家礼乐思想很大的局限。
再看两千多年后的今天,虽然我们早已摆脱了封建礼教的束缚,但先贤曾经力倡的礼乐教化思想对于今天仍有很大的启发意义。目前我们国家正在大力提倡建设和谐社会,首善之都,而作为民族之根的传统文化无疑是这一目标的精神源泉之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在批判继承中国传统文化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兼以易别”式的一刀切的平等在现实社会中很难操作,也无法实现;相反,虽然“贵贱有等”不是我们这个时代所要提倡的礼之原则,但“礼别异”的功用同样适合于今天的社会。因为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分子,都担当着社会中的不同角色,而每一种角色的成功都有赖于遵守一定的角色秩序,这就是和谐社会建立所需要的秩序之礼。礼作为人类的一种规范,一种社会控制的手段,一种对秩序的追求,应该说在人类社会具有永恒的、普遍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