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手势的地位、意义和作用在现象学运动中(5)
2013-06-28 01:04
导读:[17];这一原则的完整表述为:“每一种原初给与的直观都是认识的合法源泉,在直观中原初地(可说是在其机体的现实中)给与我们的东西,只应按如其被
[17];这一原则的完整表述为:“每一种原初给与的直观都是认识的合法源泉,在直观中原初地(可说是在其机体的现实中)给与我们的东西,只应按如其被给与的那样,而且也只在它在此被给与的限度之内被理解”(着重号为胡塞尔所加)。参见,胡塞尔:《纯粹现象性通论》,李幼蒸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页84。;
[24];[26];中译文参见,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译,北京:三联书店,1999年,第375页、第414页。;
[28];其实在这一点上,德里达与胡塞尔和海德格尔走在同一条道路上:“主体的整体不在场和一个被表述对象的不在场……并不阻碍‘想说’(vouloir-dire)的行文。相反,这种可能性使得‘想说’本身诞生,使人们听见它并使人们去读它”(德里达:《声音与现象》,杜小真译,第118页),他甚至认为,“从来没有过知觉,而‘体现’(présentation)是一种把再现作为其生死来欲求的再现的再现”(同上,第132页)。因此,亨利的批评也适用于德里达。;
[46];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很容易把亨利的“生命的语言”与海德格尔的“道说”混同起来,因为它们具有共同的特征,它们都是自身给出、自身言说的,同时它们又向着我们言说,使我们有可能开口说话。它们最根本的区别在于言说对现实的肯定与否上:“从青年黑格尔到海德格尔,正如科热夫试图进行的综合所表明的那样,都存在着同样的预设:把语言预设为否定,预设为对现实的放弃和牺牲”(Michel;Henry,;“Material;phenomenology;and;language;(or,;pathos;and;language)”, pp.;356-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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