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科技道德的激励功能,就是通过理想、榜(2)
2013-10-08 01:45
导读: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科技人员的道德教育中,树立优秀的道德楷模,对培养科技人员的道德品质有很强的感染力和巨大的说服力。有一位医学奖金获得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科技人员的道德教育中,树立优秀的道德楷模,对培养科技人员的道德品质有很强的感染力和巨大的说服力。有一位医学奖金获得者描述他极力想要达到由H·戴尔和丁·亨德森所树立的极高的成就标准时说:“两人都是思想上和人格上的伟大典范,两人都是崇高的个人,使你不得不为他们所感动。你更加勤奋地去工作,因为你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他们。”[4]478德国诺贝尔奖金获得者奥托·奥柏格在回忆他的导师时说:“一个年轻的科学家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是跟他那个时代的科学巨人所进行的个人接触。”[4]478许多年轻有为的科技人员都以老一代优秀科学家为榜样,从他们那里获得巨大的鼓舞力量,提高了自己道德修养的水平。
道德榜样的激励功能,还表现在被激励的科技工作者对于理想人格至善品德的欣羡、仰慕之情,驱动自己的心灵不由自主地倾向、靠近于高尚的道德形象,并力求达到与对方的精神世界合而为一。在道德榜样的激励中,道德认同的完成,不是基于功利的追求,而是以情感为中介,通过心理距离的不断缩减和高尚灵魂的反复浸润、潜移默化而逐渐实现的。
一个好的榜样往往就是一部光辉的人生缩影,一股催人奋进的精神力量,一面理想人格的明镜。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5]年轻的科技工作者可以从无数前辈科学家的榜样身上汲取丰富营养,构建起自己理想的道德形象,并努力为之奋斗。
三、道德评价的激励
道德评价是人们对科技人员的道德行为所作的一种善恶褒贬的判断。它是人们社会道德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一种无形的精神力量,范围之广,无处不在,无时不有。道德评价,虽然不像法律那样具有强制作用,但是,有时在法律无法达到的地方却能发挥巨大威力。人们常说的“众目睽睽”、“人言可畏”,就是这个意思。而且,在某些情况下,甚至超过法律的力量。其影响之深,为法律所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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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评价是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对科技人员的职业道德行为给予褒贬,如树碑立传、科学研究中以发现者的姓名给定理等冠名的传统等,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科学工作者努力工作。
除了社会舆论、传统习惯的激励外,政府部门、企业、团体、科研单位,也应依据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对科技人员的职业道德行为给予评价和赏罚,对于作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记功、授予荣誉勋章,以此作为对他们能力的嘉奖。国家表彰“两弹一星”功臣,表彰袁隆平、吴文俊的科技业绩,是激励科技人员的重大举措。
道德评价不仅对道德行为给予肯定和激励,也对不道德行为进行谴责和惩罚。奖励可以产生正面引导激励的功能,使科技人员有成就感、光荣感,增强保持荣誉的内在动力。惩罚可以起到制止警告的作用,使之不再重蹈覆辙。只有褒贬得当,奖惩合理,正强化和负强化同时起作用,才会有力地激起科技人员的道德责任心和荣誉感,增强道德修养,从而促进他们道德水平的提高。近年来,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社科院和很多高等院校制定了科技人员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严肃处理了学术界出现的一些道德失范行为和腐败事件,起到了积极的教育和震慑作用。由此可见,道德评价能够激励人的上进心,调动人的积极性,鼓舞人的创造精神。国家科技部正在着手研究修改科技评估体系和奖励办法,这方面的措施非常重要,因为科技评估在很大程度上起着对科技人员的行为导向作用。
四、责任感的激励
有人认为,科学研究主要是为了满足个人兴趣和好奇心,这固然是激励科技工作者探索自然奥秘的因素。但是我们认为,只有把个人兴趣和好奇心融入人类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之中,才更显示出科技工作者的道德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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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家的责任感首先是,在科学研究中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力求预见自己的发明创造可能产生的消极后果,并为此提出警告。凡是遇到可能对人类生存造成威胁,对人类生存的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时,应该主动地加以调整或停止实验。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例子是,当中国的科学家在美国的实验室进行核酸人工进化研究的时候,随着研究的进展,科学家发现这类研究很可能会在短时间里制造出比艾滋病更厉害的病毒危害人类生存。出于科学家的良知,科学家毅然中止了这项研究。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其次,科学家所进行的科学研究要对社会负责,要考虑到社会的效应。今天,科技发明创造对于人类有着如此强大的影响,以至对人类的生存起决定性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科学家对他们的活动在社会上所产生的后果漠不关心是不可能的。科学家对社会所承担的道德责任问题摆在科学家甚至那些似乎离知识的社会效果最远的
数学家的面前,这绝不是偶然的。作为科技创造的主体的科学家是否应该为科学研究对人类及社会环境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前苏联著名科学家谢苗诺夫曾经指出:“一个科学家不能是一个纯粹的数学家,纯粹的
生物学家或纯粹的
社会学家,因为他不能对他工作成果究竟使人民情况变好还是变坏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不然,他不是在犯罪,就是在玩世不恭。”[6]
科学家有责任把掌握的科学技术用于为人类的利益服务,防止科学技术被滥用;对科学技术应用的社会后果表示关切。爱因斯坦说:“如果你们想使你们的一生的工作有益于人类,那么,你们只懂得应用科学本身是不够的。关心人的本身,应该始终成为一切技术上奋斗的主要目标;关心怎样组织人的劳动和产品分配这样一些尚未解决的重大问题,用以保证我们科学思想的成果会造福人类,而不致成为祸害。” [7]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出于支持反法西斯正义战争的需要,爱因斯坦曾建议美国研制原子武器。战后,他又呼吁世界要反对原子武器。前后两种态度,都是出于对人类、社会安全的考虑,是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尚的科技道德的具体表现。这种出于道德因素的言行,无疑影响了原子科学的发展。道德因素是保证科技成果不被滥用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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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现代新的科学技术革命提出了新的任务,要求科技工作者对人类未来承担责任。为此,要求我们必须从全球的未来的角度慎重选择有利于人类未来发展的课题进行探索;要求我们对自然界承担责任,承认自然界对于人类的价值和意义,保护自然资源,防止生态环境恶化;要求我们对人类整体和平与发展承担责任,要对人类的共同命运与前途负责,使科技活动真正做到趋利避害,造福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