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时间观念及中西传统时间观(1)(2)
2014-12-12 01:40
导读:”和“主观时间”,不过是按照事象哲学的要求,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去审视同一个事象世界及其形象中的时间流程而已。这种区分并不包含传统的“唯物”
”和“主观时间”,不过是按照事象哲学的要求,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去审视同一个事象世界及其形象中的时间流程而已。这种区分并不包含传统的“唯物”或“唯心”之类的本体论或认识论的预设或承诺。之所以对“中性”的时间流程作出上述区分,是因为笔者筛选了“实象”中的时间流程作为思考与时间有关的哲学问题的基石。ジ芯踔觉的“实象”经常潜入记忆之中,在回忆活动里转化为与“实象”对应的“心象”。同理,“实象”中的时间流程也经常转化为回忆中的与“心象”相关的时间流程。“实象”和“心象”中的时间流程,再加上想象着和思考着的时间流程,构成了“时间意识”或意识到的时间流程。时间意识经过提炼、整合萌生了“时间观念”。时间观念是笔者选取的研究某些时间哲学问题的起点和支点。古今中外的哲人直接面对的是自己的或他人谈论着的时间意识或时间观念,然后推演并建构他们的时间观和相应的时间哲学。正因为如此,由事象世界中的时间之流“还原”而成的时间观念,同样可充当对中西方传统哲学中的时间观进行比较研究的起点与支点。
二、时间观念的样式之划分
时间观念中的时间样式的划分,是我长期反复思考的有关时间哲学的理论问题之一。我考虑的是,最基本的时间样式到底是二分的、三分的、还是四分的。“二分法”是研究者对时间样式进行分类的最常见的模式。麦克塔嘉特(J盡盓盡cTaggart,1866~1925)的模式颇有代表性,他提出将时间划分为A系列和B系列。时间的A系列以先后为标志;时间的B系列以现在、过去和未来为标志。这样的“二分法”模式颇有道理,而且简便可行。不过,此等时间流程的二分模式,尚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我也考虑过“三分法”的问题,这就是自然时间、人文时间和心理时间。物理时间推广一步就是自然时间;人文时间的核心部分是历史时间;心理时间的核心部分是体验时间。把上列时间划分的“二分法”和“三分法”模式结合起来,不难形成如下的看法:所有的时间流程都有个先后的问题。心理时间或体验时间,人文时间或历史时间,除了有个先后问题之外,还包括有“现在”、“过去”、“未来”的问题。ズ挝健拔锢硎奔洹薄ⅰ叭宋氖奔洹焙汀靶睦硎奔洹保吭诤未ζ鸩饺セ分时间观念中的三种时间样式?用什么方式才能在时间观念中凸显出这三种时间样式?回答上列问题之前,先讨论另一组更具有基础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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デ拔囊丫谈到,事象哲学认定,事象或事象世界是“合成”的,因而可以进行“分解”。另外还谈到,用某种方式将事象的形象分解为“物象”方面和“映象”或“实象”方面,是切实可行的。除此之外,还能采用另外一种方式对“合成”的事象或事象世界进行有别于前一种方式的“分解”。二者不同之处在于,第一种方式针对事象的形象,第二种方式直指事象本身。运用第二种方式对事象进行分解必须设立两个前提:其一,任何事象或整个事象世界都是由“物”的要素、“人”的要素和“心”的要素化合而成的,所以有可能从事象或事象世界内分解出物理事象、人文事象和心理事象。其二,对三类事象的“悬搁”与“还原”,仅仅涉及审视方位的转换,而勿须作出传统的一元论,二元论或多元论的本体论预设。(为了节省篇幅,有关如何分别“悬搁”与“还原”出三类事象的过程问题,姑且存而不论。)デ拔囊嘣谈到:事象世界的时间流程同样是“合成”的,同样可以进行“分解”。现在有条件来讨论本节开头部分提出的问题了。根据刚才列举的两个前提,我们也能按第二种方式对进入观念中的事象世界的时间流程进行“分解”,分解出自然时间或物理时间,人文时间或历史时间,心理时间或体验时间。“分解”的步骤可作如下的简述。テ湟唬将事象世界的时间流程中的物理时间和人文时间“悬搁”起来,不加考虑,可“还原”出心理时间,即心理事象中的时间流程。时间观念中的心理时间是时间哲学或
心理学科的重要研究领域。所谓心理时间大体上涵盖以下几个方面:⑴感知到的与“现在”有关的时间流程;⑵回忆中的与“过去”有关的时间流程;⑶预期中的与“未来”有关的时间流程;⑷想象中或思考中展现的时间问题。テ涠,将事象世界的时间流程中的物理时间和心理时间“悬搁”起来,不加考虑,可“还原”出人文时间,即人文事象中的时间流程。时间观念中的人文时间是时间哲学或人文学科的重要研究领域。所谓人文时间大体上涵盖以下几个方面:⑴人的行为或人的实践活动中含有的时间流程;⑵社会生活、历史发展和人生经历涉及的时间流程;⑶人的说写活动谈论着的时间问题。テ淙,将事象世界的时间流程中人文时间和心理时间“悬搁”起来,不加考虑,可“还原”出物理时间,即自然事象中的时间流程。时间观念中的物理时间是时间哲学和自然科学的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