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倾向与科学性要求间的张力(1)(3)
2015-03-11 01:04
导读:然而,真正的历史意识指向的不仅仅是历史理解的对象,其实还有理解的主体。尽管稍后的兰克(R.von Ranke,1795~1886年)已在一定程度上意识到历史学家不可
然而,真正的历史意识指向的不仅仅是历史理解的对象,其实还有理解的主体。尽管稍后的兰克(R.von Ranke,1795~1886年)已在一定程度上意识到历史学家不可能在毫无预设的情况下展开工作,但他依然主张历史学家应该忘却自我,并“依照其原样”地、客观地重构历史。19世纪的人文科学家愈益意识到,“依照其原样地”重构过去,这可能只是一种美好的幻想。狄尔泰就已较为充分地注意到历史理解主体本身的历史性特质。美国学者巴姆巴克先生就指出,在狄尔泰那里,“历史性”概念不仅指对象而且也指主体,不仅指主体的认知方式,也指主体的存在方式是历史的。
历史理解的主体首先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个体。早在1883年的《人文科学导论》第一卷中,狄尔泰就严正批判了康德等人对认知主体纯然抽象的构想,认为他们“所设想的认识主体的血管之中并没有流淌着真正的血液,而毋宁说只存在作为某种单纯的思想活动的、经过稀释的理性的汁液。”对此,狄尔泰提出了所谓的“整体性原则”,要求把理解主体作为一个活生生的生命整体看待,人的精神生命不仅具有理性这一基本成分,而且还包括不可或缺的非理性因素,理解主体是知、情、意的有机统一。这意味着,不再可能存在一个清除了情感与意志成分、挤干了真实血液、因而被人为地抹平了各种棱角而无个性差异的抽象主体。理解主体必然在情感与意志等方面存在多种主观差异,必然具有独特的个性。狄尔泰指出,我们每个理解主体都受到自身意识的限制,个人独特的意识将其主观性赋予我们所理解的一切对象。有鉴于此,我们如何可能抹去自身的主观性而客观地去理解对象?
其次,历史理解的主体还是一个具有历史存在性的生命个体。这即是说,一切理解主体总是置身于特定的历史关联中。对历史实在的理解,他既无法摆脱自己的主观偏见和先前假设,也无法脱离当下的风俗习惯和舆论导向,更不可能对当前的时代精神视而不见和听而不闻。
历史个体,无论所作为历史实在的创造者还是理解者,都以自我为中心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封闭世界,展现为诸多相对自足的莱布尼茨式的“单子”。美国学者林格指出,“解释学起源于主体间性的断裂。”生命解释学中对历史实在的理解归根结底就是诸多生命个体相互间的沟通。尽管狄尔泰相信生命个体普遍拥有共同的人性,然而主体对历史实在的理解毕竟是两个相对自足性世界之间的相互沟通。个体怎样才能把那些经由感官而获得的独特的生命表达提升到一种普遍有效的客观理解层次?简言之,具有主观性和历史性的理解主体怎样获得关于历史实在的普遍有效性知识?理解主体与理解对象的生命特性决定了两者间的完全重合可能成为一个永远难解之题。理解者应该“依照其原样”去理解历史,兰克曾经提出的这一要求现在几乎可以被视为一种历史认知中的“乌托邦”。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田方林 冉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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