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道德哲学与黑格尔法哲学之比较(3)
2015-03-23 02:34
导读:五、康德道德的本真 康德试图建构一种形上学的道德哲学(纯粹伦),他也是从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如正义、公平、义务的种种外在规范出发,逐渐的从中
五、康德道德的本真 康德试图建构一种形上学的道德哲学(纯粹伦),他也是从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如正义、公平、义务的种种外在规范出发,逐渐的从中抽离出法的内核——道德律,表面上看康德似乎在建构一种形式严谨细密而实质上却缺乏内涵和确定性的空头道德学说,其实这正是黑格尔对康德道德哲学的错误判断。如果从康德的治学理路来看他的道德哲学,我们可以发现康德的形式化的道德原则完全是对现象界的、正义、体制等的综合统一基础上的抽象,正是这个最抽象的道德原则在黑格尔看来是毫无现实意义的。其实这个至高原则是统摄一切的,愈是抽象的理念愈能涵容物界之繁杂,由此至高原则为基本点生发出种种伦理规则引导个体行为,并适应性的融合于众多的道德情境之中。 道之大哉,无所不容。道之渊哉,无所不生。道,无处可见。道,无处不在。黑格尔对康德道德哲学之空虚、形式化、无确定性等的批判在我们看来正是对康德形上学道德哲学的另一种高度的肯定,惟其涵容博大无所不摄方显空虚无所归依之态,从这个角度来说康德纯粹伦理学之优点在于其可在任何情境中作为任何个体的行为之最适合的道德律,在施以最严谨之规约的同时保证最大限度之自由。 康德道德哲学的最高原则之来源并非圣人贤哲偶然感悟得出,圣贤在对现象界的深刻思考后能够发现某些道德原则这是必须承认的,但是这种发现是偶合的主观性的并且经常是谬误的,而圣贤是无法创造最高原则。最高原则之根源是理念,理念经过高度抽象得出道德原则,理念不是天才头脑的产物而是现象界众多偶然中的必然。康德道德哲学建立在对偶然考察后得出的偶然之必然,并试图以高度抽象的必然之原则来引导偶然之发生,偶然是必然指引下的偶然,必然是偶然抽象后的必然。 我们再来看马克思对黑格尔认为的必然的“法理念—道德—伦理”逐步演进之主张的批判,马克思认为黑格尔法哲学的弊端在于并没有将经验的存在抽象为真理(原则),而是单纯的把真理视为种种经验的存在,正因如此在黑格尔法哲学中任何一种经验的纯在都可以当作理念之实在的必然环节,这样辨证发展的实在环节如果可以毫无根据的被任意转换的话,那么黑格尔的必然性的发展理路就已经不再具有任何必然性了,这也就毫无意义了。简单的说黑格尔法哲学中的必然其实一种偶然。 在康德纯粹伦理学中我们将偶然判定为“符合义务规定”,将必然判定为“义务之衍生”。同样在哲学中我们将偶然判定为人类从低级的因匮乏而互相斗争向高级的恒久和平演进的种种作为,将必然判定为为了摆脱匮乏达到恒久和平而发生的人类之行为趋向,在前者匮乏是匮乏本身,在后者匮乏是行为之因。由此可见康德形上学道德哲学在对偶然与必然之考察上比黑格尔法哲学更深刻更具辨证眼光,康德道德哲学体系构建了一个双向的必然,而黑格尔只是单纯的规定了一个所谓的必然演进过程,并没有进一步论述其具体演进诸因素之内在关系,其实这个必然只是偶然,演进环节的诸因素可以互换甚至可以省略。 综上所述,建构在理性基础上的康德道德哲学通过对现象界种种偶然之高度抽象得出了最高原则——道德律,通过不断的与综合这种最高原则愈加抽象、空无但其涵容、统摄却愈加丰富、博大,因而能够在任何情境中作为最适合之原则引导任何人的行为。更为重要的是这至高原则之确立是在对现象界众多偶然之抽象后而得出的必然之基础上的,纯粹伦理学中的必然是偶然抽象后的必然,而偶然又是必然指引下的偶然。因而康德道德哲学比黑格尔法哲学对于现实生活之伦理更具引导性、规约性、真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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