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托利民主理论批判(17)
2015-04-01 01:18
导读: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古代民主在维护个人自由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当代的自由主义思想家波普和哈耶克都曾给予中肯的评价。波普将民主雅典称为人类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古代民主在维护个人自由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当代的自由主义思想家波普和哈耶克都曾给予中肯的评价。波普将民主雅典称为人类文明史上的第一个“开放社会”。所谓“开放社会”,就是那种“每个人都面临个人决定的社会。”在这种开往社会中,社会通行的价值观是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民主主义和人道主义。正是基于对雅典民主制度的深刻理解,波普在其《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中对那些歪曲和贬低雅典民主精神的观点给予了严厉的批判和有力的驳斥。指出那些反对雅典民主制度的人们其真实目的在于建立一个稳固的等级制度而不是完善民主。而哈耶克则以充分的证据证明,个人自由同样真实地存在于雅典民主社会中。某些人认为,近代的自由主义民主即宪政民主植根于基督教的信仰体系及其对世俗秩序的表述中。针对这一观点,哈耶克引证霍布斯的言论进一步指出,近代自由主义的思想渊源实际上是植根于古希腊罗马文明之中。这一观点显然更符合历史的本来面目。不管人们如何看待古代民主与自由之间的复杂关系,但不容否认的是,正是由于古希腊的思想家和著作家们首先肯定了自由的价值以及自由与民主之间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处于宗教蒙昧主义束缚下的人们才拥有了反对旧秩序的思想武器和建立新世界所必要的行动指南。自由主义关于人类的个体具有与生俱来的价值和尊严,因此有权获得实现其生命潜能的机会和条件的理论,虽然其中包含有对基督教合理成分的汲取,但就其主体而言,则更多的是对古代人文精神的继承与发扬。从这一事实出发,我们可以说,没有古代人们特别是古代雅典人对个人尊严的肯定、对自由价值的深刻体认和积极实践,就没有立基于自由价值之上的现代文明。
(科教范文网 fw.nseac.com编辑发布) 十一
从总体来看,作者在方法论上的基本问题是:他仅仅从政治行为本身来看待一般的政治过程和人们在政治领域中的表现。然而事实是,这些行为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都只能发生在一个有着相互联系和作用的规范体系和制度框架之内,都必须从一个更广阔的背景中获得自身存在的意义。离开了特定的政治环境,任何一种政治行为都将变得无法理解。比如,只有将选举和言论自由置于民主政体之下,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人民群众这些基本的政治行为会对当权者施加如此之大的影响。反之,如果我们割裂开这些行为所赖以产生的制度结构和价值基础,我们不仅无法理解它们的意义,就连它们的存在也会发生疑问。
政治行为有其来源,这是传统政治理论的基本前提。尽管这一思想受到现代一些主流政治理论的批评,并被认为是“不全面的”、“幼稚”的,但事实依然是,是制度而不是其他什么因素在塑造着整个社会的形象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好的制度能够使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能各得其所,而坏的制度则将使社会陷于无休止的动荡或死寂的停滞之中。正是因为制度对社会具有塑形的作用,历代的政治思想家才将制度作为自己思考政治问题的出发点,力图通过对各种政体的考察与比较,选择出最适合社会要求的优良制度。因此,在传统
政治学理论的思想深处,始终蕴含着对现实政治现象的批判精神。与传统政治理论的研究视点相反,五十年代以后的西方政治学的主流理论则对政治制度在政治学研究中的地位和作用采取一种玩世不恭的态度。各种以精英主义倾向为核心的政治理论一方面贬低政治制度对政治生活的深刻影响,攻击民主制度所赖以立基的基本价值原则;另一方面则在讨论现实问题时,将现行制度作为理所当然的前提,无批判地接受下来,并为由此而产生的各种现象辩护。由于孤立地看待政治生活中的种种现象,精英主义不仅无法对这些现象本身所蕴含的意义予以正确的理解和充分的解释,而且始终无法建立起一以贯之的逻辑结构和坚实的理论基础,造成了理论的空心化,成为没有根基的观点大杂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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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在《民主新论》中多次强调:自由主义民主制度是一个有着“多层次、多滤层的政治决策过程,恰恰是靠它的间接性才含有了靠直接性不可能获得的防范力和制约力。”由此我们可以追问以下这些问题:这些滤层所取舍的都是一些什么样的信息?选择的标准究竟是客观的还是主观的?根据被选择的信息所做出的决定最符合谁的利益?间接民主制度所防范的究竟是什么力量?象这样一些关系到每一个社会成员基本利益的问题,如果仅仅着眼于现代民主制度的功能属性,而忽略了当初设计者赋予它的特殊任务,就很有可能得出错误和危险的结论。正是这种名为客观而内含偏私的制度,才使得广大的人民群众长期被权势阶层隔绝于决策层之外。然而,在作者及其他精英主义者看来,人民对政治生活的疏离只是由于人民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完全无视社会历史原因对人民自由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所造成的损害。他们会利用各种调查结果来告诉你,一般人对政治情况是多么的不了解、对政治活动是多么的冷漠与无知,甚至连最起码的选举活动都不愿参与。另一方面,人民又往往趋于极端和躁动,任意干涉政治家的领导,影响决策效率和质量。由此而得出的结论就是,除了让人民选择自己的统治者之外,不应再给人民以更多的政治权利。统治集团内部的争权夺利的斗争,是维护个人自由的唯一出路。但是,当我们看到作者理论发展的终点竟然是将国家的所有权置于少数人之手的时候,我们仿佛又听到了“朕即国家”的回声。难道说将操纵我们命运的权力交与他人之手对我们来说真的是一笔合算的交易?难道说我们所需要的就是这种奴隶式的安全与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