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科学与哲学中的信念与预设(3)
2015-06-18 01:09
导读:稍加反思不难看出,这种预设信念乃是我们的日常言行、乃至宗教、科学、哲学的观念基础。其中有的预设信念是可以证明的,但是还有一些预设信念则是
稍加反思不难看出,这种预设信念乃是我们的日常言行、乃至宗教、科学、哲学的观念基础。其中有的预设信念是可以证明的,但是还有一些预设信念则是无法证明的。我们发现,对于人的行为来说,越是带有根本性的预设信念,越是无法给予证明。 下文所要讨论的,就是这种无法证明的预设信念。
2.科学预设
对于科学来说,预设就是那种作为科学活动的不证自明的前提的观念。科学以这些观念为基础,但是科学自己并不探究这些观念本身。对这些观念本身的探讨,是哲学认识论或者知识论、尤其所谓“科学的哲学”的任务。我们知道,康德(I. Kant)的哲学就是这样提出问题的:科学“知识”何以可能?这里引用康德的一段话或许是恰当的:“当人们看到一门科学经过长期努力之后得到长足发展而惊叹不已时,有人竟想到要提出象这样的一门科学究竟是不是可能的以及是怎样可能的这样问题,这本来是不足为奇的,因为人类理性非常爱好建设,不只一次地把一座塔建成以后又拆掉,以便察看一下地基情况如何。” 科学采取的预设就是科学之塔的地基,我们这里要察看一下它的情况如何。
科学预设的一种明显的例证,就是“公理”(axioms)。所谓公理,就是作为一个演绎体系的一门具体科学的基本原理。假定我们已经取得了关于一个具体的研究领域的众多定理或者定律(laws),但是我们却不知道它们之间的逻辑联系;换句话说,它们尚未构成一个逻辑自洽的系统,或许它们之间还有相互矛盾的地方。这时,我们从这些定理中挑出少许几条,作为我们对全部定理进行系统的逻辑整理的演绎前提,它们就成为了公理。这就是所谓“公理化方法”。其余所有的定理都必须从它们出发而合乎逻辑地推演出来,但它们本身则是置身事外的:无须论证,我们就已经承认了它们的真理性。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公理化系统,就是欧几里德几何。这种公理,
数学上称之为“公设”(postulate,前设,假定)。
内容来自www.nseac.com 公理当然只是所谓“理论科学”的预设。但是所谓“经验科学”、或者“实验科学”也同样依赖于预设,只不过它们的预设跟理论科学的预设有所不同。经验科学之所以需要预设,一方面是因为没有纯粹的归纳,任何归纳都有演绎的成分,这是现今人们公认的结论;另外一方面,即便纯粹只从经验开始,我们下文将要讨论,作为“原初所与”(primordial given)的感知本身被视为一种客观的实在,这也是一种预设信念。
不仅经验科学与理论科学的预设是不同的,不同学科之间的预设也是不同的。但是无论何种科学,都有一些共同的基本的预设。科学领域存在着两类预设:一是局部科学的预设,一是科学作为一个整体的预设。科学的局部预设,是指的某一门具体科学的预设。上文所说的公理,就是在对某一门具体科学的材料进行“公理化方法”处理的时候所使用的预设。
而科学的整体预设,是全部科学共同承认的预设信念。没有这些基本的预设信念,也就没有了科学研究。一切科学都建立在关于客观世界的三个基本的预设信念的基础之上,它们是:实在性预设、规律性预设、可知性预设。
(1)实在性预设信念(presupposed belief of reality)
一切科学活动的首要的观念基础,就是关于其研究对象的客观实在性的预设信念。它是一种预设,因为科学家必须承认它作为科学研究活动的前提,却并不追究它,也无从追究它,它是一个哲学问题;它是一种信念,因为科学家对此是深信不疑的。
科学的观念基础就是关于实在的预设。这种关于“实在”的预设当然不是科学——不论经验科学还是理论科学──所能提供的;而它倒是一切科学的前提,或者说,是一切科学由以出发的观念基础。任何一门具体的科学,总是、或者应该被处理为一个逻辑的系统(包括演绎逻辑、“归纳逻辑”),也就是说,它总是以某种一般的“原理”来作为它的逻辑前提,这种前提便是所谓“不证自明”的、而且对于该门科学来说也是不可证明的东西,其实也就是它的一种信念。一门具体的科学依赖于这种信念,所有科学的总体同样依赖于这种信念。例如现今
物理学所提出的“超弦”概念,虽然可作所谓10维、12维空间的数学处理,但“超弦”观念本身的产生和提出,则是哲学领悟的结果,而且这个结果也同样不可证实,却正在成为越来越多物理学家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