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从原始直观到天才直观——谢林《先验唯心论体(4)

2015-06-19 01:16
导读:在谢林看来,意识的开端来源于理智涉及自身的一个行动,这是理智的自我决定或理智自己对自己的行动,这里的关键在于,这时的自我自为地进行创造活


在谢林看来,意识的开端来源于理智涉及自身的一个行动,这是理智的自我决定或理智自己对自己的行动,这里的关键在于,这时的自我自为地进行创造活动,具有提出理想和实现理想的二重性,这是实践哲学的依据。虽然自我在理论哲学阶段也提出理想,但这只是一种下意识的创造,而“在实践哲学中概念与实践、提出理想与实现理想完全是一回事。”理智的决定是最广义的意志活动,它作为意志活动就必定有意向,即指向一定的对象,所以,它虽然是自由的,但它又表现为一种欲求(Trieb)或意愿(Wollen)。一俟自我把这种欲求或意愿指向某个特定对象,那么,理智的活动就会因此而受限制,因为如果我能希求一切东西,我就决不能希求某种确定的东西。这样,通过自由而成为可能的行动就是现实的。进一步讲,自我的这种行动本身是自由的和有意识的,既然它受到限制,那这种限制就不是在它自身之中,而是来自于自我之外的其它理智的行动。这就意味着,在自我以外存在着诸多理智,而自我作为有意愿的、自由的存在者,首先必须是客观的和现实的。对于自我的自由在涉及对象方面受到限制,谢林认为,这不是自由被取消,而只能说自我在对象中遇到阻力,需要自我作出自我限制,反过来说,这同样意味着,自我需要作出自我决断,就后者而言,自我在涉及特定对象时仍然是自由的。

不过,全部意志活动不只是这种客观的、现实的活动,它还包括既是观念的又是现实的活动。意志中的这种主观或纯粹观念的东西并不指向任何外在事物,而是仅仅指向那种包含在意志活动本身中的客观东西,这种东西无非是自我决定本身。自我决定本身是一种纯粹的意志活动,是有意识的自由或“随意性”,它必须由一条公准来规定,这就是“你只应该希求一切理智所能希求的东西”。这就是说,作为纯粹意志的道德只有通过外部世界才能成为客观的,于是,道德法则就进入自我意识之中,并作为自我意识的条件而演绎。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谢林与康德和费希特不同,后者是用专著来讨论实践哲学遇到的国家制度和法律规则,而谢林对此仅仅在这一章的“附论”中去予以简单的讨论。关于法律,谢林非常明确地说,其本质就是强制作用,它保证个人自由在一切存在者的相互作用中不被取消,它只是“针对那种从个人出发、又返回到个人的私欲”。由这种法律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仿佛就是更高级的“第二种自然界”,在这里没有私人感情,而只有正义与非正义,任何干预他人自由的私欲都会受到法律的惩戒。谢林在这里还看到,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的完善还不够,为了使各国摆脱相互对立的自然状态,还必须使法治原则得到普遍传播,并建立一种超越各个国家组织、保证各国制度的国家联盟,“它可以调度一切其它国家的力量,去制裁任何一个图谋不轨的国家”。

但是,对谢林来说,实践哲学最终要解决的是自由与必然性相统一的问题,而他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则显然不同于康德那种把自由与必然作为无法解决的二律背反而悬搁起来的二元论,他把这个命题演变为历史哲学的建构,变成绝对进行启示的历史。而他的历史观也不像后来的黑格尔那样,认为人可以把握历史发展的规律,他一方面承认,历史是一个包含着无限进步的概念,但人并不一定能认识和估计历史的进步,他说,“理论和历史是完全对立的东西。人之所以有历史,仅仅是因为他要做的事情无法按照任何理论预先估计出来。就此而言,任性是历史的女神。”但另一方面,谢林又认为,完全没有规律的事情或无目标、无计划的事物也不配被称为历史,只有自由与规律的统一,才构成历史的特点。谢林由此看到,一方面是各国的法律制度及其联盟的建立,另一方面则是社会的持续发展,它们都是自由与必然性的统一的体现。人发挥自由能动性、建立和完善各种制度的行动都是发生在历史中,同时也与历史必然性结合在一起。不过,在这样的历史中,自我意识到自身是自由和行动着的个体,却不能把自己理解为自由和必然性的统一,这就是说,“人虽然在行动本身是自由的,但在其行动的最后结局方面却其决于一种必然性,这种必然性凌驾于人之上,甚至于操纵着人的自由表演。”这里显然存在着这个矛盾:虽然人是自由的行动者,并且是有意识地在创造活动,但发生的结果却是无意识的。谢林对此解释说,个人在实现最终目的方面是有限的,只有整个族类才能实现这个目的。同时从更深刻的意义上讲,自由与合乎规律的统一只有借助于某种更高的东西才是思议的,这种更高的东西既不是主体、意识或理智,也不是客体、规律或必然,而只能是绝对的同一性。这种绝对同一性是绝对单纯的东西,一般是不能称谓的,它“仿佛是精神王国中永恒的太阳,以自己固有的夺目光辉把自己掩盖起来,它虽然从未变成客体,但在一切自由行动上标出林自己的同一性,同时对于一切理智都是同一个东西,是一切理智由以分为各种级次的看不见的根源,是我们心中自我决定的主观事物与客观事物(直观者)的永恒中介,同时是自由中包含的规律性与客观事物的规律性中包含的自由的根据。”这种纯而又纯、完全不能称谓的东西当然不会是我们知识的对象,而只能是绝对,是上帝,是我们所假定的信仰对象。世界历史由此变为绝对不断启示的过程,人只是在这个过程里扮演自己的角色。谢林最终走的还是康德和费希特的理路,在知识不够的地方,就把它推给信仰。只是他没有明确说出这一点,从而给自己增添了神秘主义的色彩。
上一篇:再论《文子》与《淮南子》的关系问题(下)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