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基础的概念(2)
2015-06-27 01:01
导读:同样的道理,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与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也应作出这样的区别。不幸的是,我们过去未能意识到这种区别的重要性,甚至还有意地抹
同样的道理,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与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也应作出这样的区别。不幸的是,我们过去未能意识到这种区别的重要性,甚至还有意地抹杀和混淆这个区别。我们离开了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水平和状况,离开是否促进了生产力发展这个最基本的标准,更多地从伦理主义角度来理解阶级、剥削现象,片面地夸大非公有经济的危害性,过度地排斥、压制甚至干脆消灭各种非公有经济成分,试图建立一个以纯粹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为内容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其后果是我们大家都明白的,导致国民经济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拉大了与世界上发达国家的差距,也严重地败坏了社会主义的声誉。
如果说改革前中国国民经济的濒临崩溃从反面证明了“单一经济基础论”是错误的,那么改革开放的实践及其所取得的举世瞩目的成果,实际上则从正面证明了“综合经济基础论”的正确性。没有对非公有经济的解禁,没有非公有经济的蓬勃发展,我们肯定不会取得今天这么大的成就,我国的经济发展也肯定不会有今天这么大的活力。可以这么说,如果没有把非公有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经济有益的补充而加以肯定和保护,在单一所有制下就不会存在市场和竞争的必要性,恐怕也就不会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问题的提出,改革开放的过程无疑会更为迟滞、更为曲折。
二、从“三个有利于”标准看“综合经济基础论”
邓小平作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他一贯认为,社会主义要搞公有制,但不能简单地把社会主义等同于公有制。在改革的方向问题上,在关于特区建设利用外资的问题上,在关于是否限制私人经济发展的问题上,特别是关于市场经济的问题上,当时党内党外在认识上都存在着相当严重的分歧,邓小平审时度势,先是要求“不争论”,干起来,看一看再说,“拿事实来说话”,后来在著名的南方谈话中明确批评了关于抽象地争论姓“社”姓“资”的问题,提出以“三个有利于”作为判断改革开放的政策和措施正确与否的标准,发动了第二次思想解放运动。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改革的过程是一个充满了阻力和艰难曲折的过程,其中既有既得利益阶层的阻挠,也有因为受旧的社会主义观念束缚的人们的反对,还有在改革策略和方式上不同意见的争执而造成的困难。反对者的理论旗帜自始至终都很鲜明醒目,这就是捍卫和维护社会主义;反对意见的攻击点也很集中,这就是改革削弱了公有经济,从而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埋下了隐患,甚至直接危害了政权的巩固。他们的理论基础就是单一经济基础论,既然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公有制的生产关系,那么允许、扶持、鼓励非公有经济的各种政策就都是削弱公有制的政策,在他们看来就是否定社会主义的政策。姓“社”姓“资”的问题,实质上就是这个问题的表现形式。
改革开放20年,以单一所有制的“一大二公”理念为蓝本的计划经济体制遭到了根本的否定,单一经济基础被“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存所代替,非公有经济成分得到了巨大的发展。时至今日,多种经济共同存在共同发展已经成为中国大地上无法撼动的现实,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是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新通过的宪法也以最权威的形式肯定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
“三个有利于”标准是实践标准的具体化和深化,如果我们用“三个有利于”标准来判断“单一经济基础”和“综合经济基础”的争论,答案就很明确。单一经济基础论是把社会主义纯粹化理想化的结果,同时又是论证纯粹化的空想色彩浓厚的社会主义观念的理论基础,是建立“一大二公”的所有制结构的理论依据。它不仅不适合中国生产力发展的情况,也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精神。结果,依此理论形成的治国方略和建设实践使得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走了很大的弯路,受到了很大的挫折,人民的生活没有得到应有的改善。 改革开放是一场新的革命,既是对实行了二十多年的计划经济体制的革命,也是对空想式的社会主义理念以及与此相适应的治国方略的革命。改革开放打破了公有制一统天下的经济格局,针对生产力的不同发展水平,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和经营体制的共同存在,积极发展各种个体经济,允许国内外私人资本投资办厂,不断扩大对外开放规模。由于这些政策符合中国国情,从而为中国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血液,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改善,激发和调动了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古老的中华民族焕发出了新的活力。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人民的生活水平大大提高,国家的综合国力得到了很大增强,在国际舞台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