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三位一体”(2)
2015-09-01 01:07
导读:综观“三位一体”的发展史,我们可以发现在基督教的“上帝三一观”的组成架构中,主要分为了“内在的三一”和“经世上的三一”两大神学传统。而前
综观“三位一体”的发展史,我们可以发现在基督教的“上帝三一观”的组成架构中,主要分为了“内在的三一”和“经世上的三一”两大神学传统。而前者:“内在的三一”神学传统中在哲学上主要是采用了柏拉图主义传统,侧重于圣父,圣子和圣灵三个位格本体关系的分析;而后者“经世的三一”的上帝观则采用了斯多亚主义传统,侧重于分析三个位格与人的救赎关系。在早期的基督教传统中,内在三一的代表主要是希腊——罗马的神学家,而经世三一的代表主要是拉丁美洲的神学家。然而就在前者的内部,现今的一些神学家和教会史学家们认为,在“三位一体”的解释上逐渐又发展出了两种模型:一种是以阿塔拿修和加帕多奇亚三角父位代表的东方教父,他们主要是强调“圣父,圣子和圣灵三个位格是彼此不同的,在强调他们在行为上,存在上是密不可分的。可以简单的概括为由三而一。另一种便是奥古斯丁的心理三一论,即先强调上帝的一,在述及三个位格的不同,可以简单的理解为由一而三。但是前者容易导致“三神论”,而后者又容易导致“独一神论”或者,换句话说,无论是哪一种提法,都没有能够很好的解释清楚“三位一体”问题。下面就以几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一下。
先以神学发展史上最伟大的神学家奥古斯丁为例。在《圣经创始记》一篇中曾经有言指出,认识按照上帝的形象给造出来的,而我们对上帝的理解又没有直接的通道,《圣经》中游没有直接的描述,我们何不反而研究人的这个形象来研究上帝呢?圣奥古斯丁就是如此。他在对人的研究中领悟到,人的灵魂其实就是一个“三位一体”。故在《忏悔录》第十五卷中,他写道:“我希望人们在自身的三个方面考虑一下……我所说的三个方面是:存在,知识和一致。我存在,我认识,我愿意。我是一个认识着,愿意着的存在,我认识到我存在和我愿意,我愿意存在和认识。三者之间有一个不可分的生命。一个生命,一个心灵,一个本质。三者要引起分离是不可能的。但这三者仍是有分别的。愿能看出这点的人,能看到这一点。不管如何,这一事实就在它自身之中。愿它仔细地审查自己,然后告诉我。”在它的设想中,灵魂的这三个方面,存在,知识和意志,类似于上帝的三个位格——圣父,圣子和圣灵。这个想法很快就在他的《论三位一体》书中变得成熟了。但是,在《论三位一体》一书中,它并没有象经院哲学那样,把“启示”(神学)和“理性”(科学)当作两个完全不同的领域,不同的学科,不同的推论程序做法,即启示归启示,科学归科学。而在他哪里,只有一个真理领域,不论称它是真正的科学,还是真正的神学,都只有一个领域。而达到真理的唯一途径就是先从信仰出发,“你若不信,便不能理解”(以赛亚书7:9)。而理性只是对信仰的进一步解释。因此,信仰和理性只是同一个追求真理过程中的两个不同方法途径而已,并不是两个平行的领域。在《基督教教导》中,他甚至不认为世俗科学有什么自律性,其唯一的作用便是对学习《圣经》而服务。故在《论三位一体》中,它也没有一般用信仰,一半用纯理性的观念,而是从头至尾都没有离开以信仰为出发点,来寻求上帝,理解他所信仰的。他也总是在接受信仰的前提下,而非在理性的前提下达到对于“三位一体”的理解,只是在对信仰做一个理性的解释,以说明它并不与理性相背。当然也不是在做一个纯理性的论证。从严格意义上的哲学观点的来说,它的“整个计划”是颇令人失望的。而且,他对上述心灵三位一体的解释,有时看起来象是绝望的试图让“三位一体”有点合理性,不象是对一个哲学领域的问题进行的精心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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