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而上学引论(1)(4)
2015-12-19 01:00
导读:水、火等质料与"心"、感觉等精神现象尽管有观念形态与非观念形态的分别,但当二者被理解为存在的本原时,蕴含于其中的思路又具有了某种相关性:二
水、火等质料与"心"、感觉等精神现象尽管有观念形态与非观念形态的分别,但当二者被理解为存在的本原时,蕴含于其中的思路又具有了某种相关性:二者都表现为在一种或一类存在之上建构世界的统一性。当然,以质料为统一始基,体现的是一种质料的还原,它在向初始的存在形态返归的同时,又渗入了某种科学的视域;以"心"、"感觉"为终极的存在,则可以视为精神或观念的还原,相对于质料的还原,向特定精神形态的返归无疑更多地显示了一种思辨的趋向。
扬弃存在的分离性、把握存在统一性的另一种形式,是预设和确认普遍的大全(thewhole)。大全是其大无外的总体,它往往被视为存在的最高统一形态。在这方面,布拉德雷(F.H.Bradley)的看法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布拉德雷对现象(appearance)与实在(reality)作了区分,认为关于现象的知识是不真实的,终极的实在是绝对(theAbsolute)。从形式的层面看,"绝对"不包含逻辑矛盾,它是一,是整全(awhole),而非多。作为整个存在,它包含着差异,但又并不为关系所分离,相反,关系形式在任何地方都指向统一,这种统一蕴含着超越关系的实质总体(asubstantialtotalitybeyondrelations)。宇宙中的一切差异都和谐地存在于作为整体的绝对之中,在它之外,什么也不存在。(参见AppearanceandReality,ChaptersXIIIandXIV,London,1916;又见TheIdealismTradition,EditedbyA.C.Ewing,TheFreePress,1957,pp135-143)这里首先可以看到对个体间分离形态的扬弃及对统一性的追求,而存在的这种统一性,又是通过无所不包的绝对而达到的。作为整体或总体(thewholeortotality),绝对既统合个体,又将个体间的关系纳入自身,具有凌驾于一切特定存在的性质。
在中国哲学中,同样可以看到指向整体的思维趋向。《老子》一书便有如下论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老子·二十五章》)这里包含着《老子》一书对道的理解:"混成",表明道具有统一而未分化的特点;"先天地生",指出其在时间上的超越性或无限性;"寂兮寥兮",彰显了道无特定的、感性的规定;"独立不改"意谓道不依存于他物而以自身为原因;"天下母"隐喻着万物对于道的从属性,"大"则从总体上突出了道的统一性、整体性或普遍的涵盖性。未分化、超时间、超感性等等,或多或少凸现了道与特定存在之间的距离,《老子》在此前提下强调道的整体性、涵盖性(大),无疑使道同时成为超然于具体存在的大全,而由此实现的统一,也相应地呈现出某种抽象的形态。
(科教范文网http://fw.ΝsΕΑc.com编辑) 无论是布拉德雷的绝对(theAbsolute),抑或《老子》的道,作为统一的大全,显然都具有封闭的性质。这种封闭性表现为绝对或道将一切存在置于自身之中,无一物能出乎其外。在这种存在形态中,事物之间的关系往往仅仅具有内在的性质,而无外在性,布拉德雷便直接了当地指出了这一点。在他看来,关系只有在整体(thewhole)的基础上才有意义,一旦承认关系的外在性,便会陷于逻辑上的无穷后退:将关系R视为关系项A与B之外的一种存在,则R本身也成了关系项,于是在A与R之间又会出现关系R1,而根据同一道理,在A、R、R1之间又会有R2,以此类推,将导致层层后退,因此,外在关系缺乏实在性。1对关系外在性的截然否定,往往使个体的实在性很难得到定位:当个体与关系完全合而为一时,它便同时融合于大全之中而失去其相对独立的性质。事实上,在各种形式的大全中,我们确实可以一再看到整体对个体的消解。
如前所述,作为存在的统一形态,大全同时被规定为终极的实在。终极既有至上之意,又意味着已完成,后一意义上的终极,与大全的封闭性彼此相关。完成表明存在过程的终结,在此意义上肯定大全的终极性亦包含着对过程的漠视。当《老子》强调道"先天地生"时,作为统一形态的道便被赋予非过程的性质。同样,布拉德雷的绝对(theAbsolute)也略去了时间之维,表现为既成的、静态的存在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