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与两种自由概念(4)
2016-01-28 01:01
导读:基于上述分析,本文的结论是:在社会政治层面,儒学传统之社会必须外引消极自由的观念,并使其精神落实于制度运作、其基础植根于市场经济。在此条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的结论是:在社会政治层面,儒学传统之社会必须外引消极自由的观念,并使其精神落实于制度运作、其基础植根于市场经济。在此条件下,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才能获得现实的支撑;在伦理道德层面,儒学传统之文化需要内接其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将其定位于个人,并为之设置伦理道德的边界范围,发挥其政治伦理的意义功能。这是儒学与自由观念现代连接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二者的有机结合将导向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政治与伦理、现代与(儒学)传统的相互支撑和双向互补。
注:
[1]【英】约翰·密尔:《论自由》,程崇华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页.
②林毓生:《中国传统的创造性转化》,三联书店1988年版,申73页.
[3]]《严复集》第1册,王拭编,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页.
④余英时:《中国思想传统的现代诠释》,江苏入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页.
⑤韦政通:《属家与现代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83页
[6]李锦全:《中国儒学与退溪学论人际关系的思想特点》《哲学研究》1987年第9期。
论文出处(作者):
尊严、境界与德性——儒家人学三论
论传统德治政治文化的创造性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