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人论中本质主义和反本质主义的内在冲(3)
2016-02-27 01:01
导读:马克思的人论是当时对黑格尔体系的反叛运动的一个理论结果,其中表现出了明显的反本质主义倾向。对全部黑格尔哲学来说,绝对精神就是整个感性世界
马克思的人论是当时对黑格尔体系的反叛运动的一个理论结果,其中表现出了明显的反本质主义倾向。对全部黑格尔哲学来说,绝对精神就是整个感性世界的本质,世界的运动在本质上就是绝对精神的自我运动,人对绝对精神的认识不是人作为认识主体而把绝对精神作为认识客体的那种认识,而是绝对精神通过人而达到的自我认识。作为本质的东西同时又成了主体,抽象的东西成了人的统治者,这就是黑格尔体系的关键,也是反叛黑格尔的整个运动所针对的焦点。在反叛黑格尔的运动中,用人取代绝对精神的主体地位是一个重要的主题。费尔巴哈是这一主题的确定者,他的主要工作就是将宗教的本质还原为人的本质,将人看作自己的神。费尔巴哈虽也直接批判黑格尔哲学,但主要批判的是宗教,特别是批判二者的共同本质,因为绝对精神不过是“教授眼中的神”而已。在费尔巴哈看来,“宗教认为是第一性的东西——上帝——,我们已经证明,实际上原本是第二性的,因为,他只不过是人之自己成为自己对象的本质;因而,宗教认为是第二性的东西——人——,就应当被设定和表明为第一性的。对人的爱,决不会是派生的爱;它必须成为起源的爱。只有这样,爱才成为一种真正的、神圣的、可靠的威力。如果人的本质就是人所认为的至高本质,那么,在实践上,最高的和首要的基则,也必须是人对人的爱。”费尔巴哈用人代替了神,同时也就代替了绝对精神。由于神和绝对精神都是从逻辑异质的现象中提纯出来的,都是本质主义思维方式的产物,相比之下,人无论如何比神和绝对精神来得具体,至少蕴涵了显示出某种异质性状况的可能性,因而从神和绝对精神走向人确实具有反本质主义的向度。不过,费尔巴哈的人只是种属意义上的人,这个概念不仅没有预设任何异质性属性在里面,相反还明确规定了它的本质属性,即爱。在这个意义上,费尔巴哈关于人的理论仍然是本质主义的。对费尔巴哈的上述观点,施蒂纳曾坚决加以反对。他针对费尔巴哈“人的本质是人的最高本质”的说法,反驳道:“最高本质无疑是人的本质,但恰恰是因为最高本质是他的本质而不是他自己,这样我们究竟是在他之外看到它并看作‘神’或者在他之中发现它并称之为‘人的本质’,或称之为‘人’就完全是一样的了。我既非神亦非人,既非最高本质亦非我的本质,这样我是否在我之中或我之外思考本质,就主要方面而言,就是一回事了。”过去,我们对施蒂纳的观点不甚理解。在有了福柯作参照之后,他的思想的深刻性就呈现出来了。施蒂纳既反对把神看作“我”(即每一个以第一人称出现的个人)的本质,也反对把“人”(即某种普遍的人类属性)看作“我”的本质,在这里,尼采的“神之死”的命题和福柯的“人之死”的命题实际上都已经开显出来了。按照施蒂纳的意思,“我”即是个别事物,是“唯一者”,是其众多属性的所有者,其中任何一种属性都不能成为“我”的本质,不能反过来统治“我”,让“我”为它而活。“我不是作为人而发展人,而是我作为我自己发展自己。”施蒂纳的主观意图在于表达一种彻底利己主义的价值诉求,不过这种诉求即使作为利己主义也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因为它抽掉了人的所有现实规定性。对这方面,马克思的批判是到位的。但是,施蒂纳的思想中还有一层重要的意思,这就是在思考个别的人和他的众多属性的关系时的反本质主义主张。实际存在的人都是一个一个的个体,每一个人类个体身上都有无数的属性,有先天的,有后天的,有自然的,有社会的,有内在的,有外在的,有不变的,有可变的,等等。面对这样的状况,“没有概念表达出我自己,人们作为我的本质所作出的说明根本没有对我作出充分的论述。”在这里,施蒂纳看到了用概念思维规定人的本质对于把握每个人的完整属性来说所必然具有的局限性,亦即看到了用本质主义思维方式理解人的缺陷。费尔巴哈和施蒂纳都是反叛黑格尔的,但费尔巴哈没有反叛黑格尔的本质主义思维方式,而施蒂纳则明确地走出了这一步。费尔巴哈和施蒂纳之间的争论也表明了两个人在这个问题上的分歧所在。施蒂纳批评费尔巴哈只是废掉了上帝这个主词,却“小心翼翼地存留了上帝的各个宾词”。费尔巴哈很委屈地反问:“如果废掉了上帝的各个宾词,那么,还留下什么呢?”所以,对费尔巴哈来说,重要的不是将上帝这个主词及其宾词一概废除,而是将上帝的宾词转化为人的宾词。这就是说,过去人们讲“上帝是光,是生命,是力量,是美,是本质,是智慧,是意识,是爱”,如今应讲“人是光,是生命,是力量,是美,是本质,是智慧,是意识,是爱”。这些宾词是一套逻辑统一的价值系统,以之赋予神,表明这套价值是外在的,以之赋予人,表明它是内在的。不管是外在的还是内在的,只要确认这套价值系统的合理性,就意味着人身上、社会生活中所有与之不符的属性都是错误的,也就意味着所有与此异质的价值观念和体系都必须被清除。如果采取本质主义思维方式,事情就只能这样操作。施蒂纳要反对的就是这种做法,他要将个人从一切本质规定中解放出来,避免任何一种本质对人所拥有的其他属性的打压,让每一个“我”都把“我的事业放在我自己,唯一者身上”,也就是“放在它的易逝的、难免一死的创造者身上”。施蒂纳的问题在于:他没有弄清楚,个人事实上杂有众多异质性属性跟个人应该成为这些属性的主宰并不是一回事。个人事实上杂有众多异质性属性是事实判断,个人应该成为他的属性的主宰是价值判断。当施蒂纳对个人与其属性的关系进行事实判断时,他确实击中了本质主义思维方式的要害,但当他主张个人只应成为自己属性的主宰时,他又陷入了本质主义思维方式的泥潭。施蒂纳不知道,无论个人的价值欲求还是社会的价值观念无论如何都是处在逻辑异质的状态中的,要求天下所有的“我”都变成“唯一者”,岂不等于把“唯一者”作为唯一的本质重新加到每一个个人的头上?那样的话,施蒂纳跟他所反对的对象之间的区别只不过就是:基督教是以神为本的本质主义,黑格尔是以绝对精神为本的本质主义,费尔巴哈是以人为本的本质主义,而他自己则是以我为本的本质主义。上述所有的本质主义都是马克思所遭遇到的劲敌。那么,马克思对它们的批判又是什么样子的呢?在进入具体分析之前,需要事先说明的是:马克思对论敌的批判并非直接冲着本质主义思维方式去的,而是另有所指。本文没有要将马克思解释成一个反本质主义者的意图。接下来的分析只不过想表明,马克思的批判的炮火在轰炸论敌的营垒的时候,也重创了其本质主义的根基,并炸出了一片重建思维方式的可能性场域。共3页: 1 [2] [3]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徐长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