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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早期这些改良主义者的警政思想在警察创立、警察职能以及警察作用方面都有了粗略的介绍。“维新派的警政尝试和以后清廷的警政建设都在一定程度上,自觉不自觉地接受了早期改良派的某些主张。”因此,改良派的警政设想成为康有为警政思想的重要来源可谓言之有据。
(三)对地方警务实践经验和教训的总结
维新变法前后,地方的警政实验在客观上充实和践行了康有为的思想主张。湖南保卫局和上海的杨树浦警署的成立是两个最好的例证。
1897年6月,黄遵宪到湖南署理按察使。到任不久,他即向湖南巡抚陈宝箴提出了设立保卫局的建议。当时陈宝箴正在湖南大力推行新政,也看到旧的保甲制度已不足依靠,因此他赞成黄遵宪的提议。同年7 月湖南保卫局正式成立,十一月底被裁撤。湖南保卫局所实践的内容是去民害、卫民生、检非违、索罪犯,另外保卫局还具有一定的司法审判权。
湖南保卫局是完全由中国人自己创立实践的,而上海的杨树浦警署则是在日本人帮助下成立的,这无疑与康有为学习日本警察制度的初衷相契合。杨树浦警署成立于1898年百日维新中,因此与湖南保卫局一样也应算作中国最早的警察机构之一。“上海道台蔡钧要求日本领事馆推荐一名明治维新警察改革中的专家。一个名叫永谷隆忠的日本东京警署官员不久后即向蔡报到,并受命在杨树浦成立一个警察署,他按照警察培训程序训练了一支来自道台衙门的150 名兵丁。
1898年9月百日维新失败后,蔡钧被解职(蔡钧于1898年4月离署上海道任。———校注)第二年永谷也卷铺盖打道回府了。”
这些地方的警政举措在维护当地治安方面都起到积极的作用,但因反对派的阻挠及戊戌变法失败等原因都没有维系下去。即便如此,它们还是很好地印证了康有为警政设想的可行性,也为其警政思想的完善提供了不可多得的实践材料。
总之,康有为的警政思想是在这三方来源的合力下,结合当时清政府的实际情况,在不断中国化中形成自己较为成熟的警政思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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