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票管税浅探(2)
2013-05-04 01:25
导读:对这个问题,我们设想彻底抛弃收购发票作为唯一抵扣依据的地位来解决。以生产成本的有关指标为依据测算产出率,测算废旧物资在成品中的比重,由此
对这个问题,我们设想彻底抛弃收购发票作为唯一抵扣依据的地位来解决。以生产成本的有关指标为依据测算产出率,测算废旧物资在成品中的比重,由此确定产品销售成本应分摊的进项税额。进而在这类企业实行购进扣税法和销售实耗法相结合的账务处理
方法,增设待抵扣税金科目。对未出售产品相应进项税额暂不予抵扣。收购发票作为重要参考凭证入账,不取得发票仍不得作为待抵扣进项税额。
发票的管理综合性强,某个环节弱化即对整个以票管税构成莫大的威胁,因此不能厚此失彼。以票管税是征收方式上的重大转变,由此税务机关应对管理人员作相应的岗位配置,以集中力量,保证重点,并
学习借鉴国外税务机关的
成功经验,丰富我们的管理措施,不断探索新的路子,取得这项改革的最终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