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地产税面临的问题及其完善(2)
2013-05-07 18:16
导读:物业税将现行购房者在购买阶段一次性缴纳的房地产税费,转化为在房地产保有阶段逐年缴纳,这样做就减少了房地产的开发成本,也可以降低消费者的购
物业税将现行购房者在购买阶段一次性缴纳的房地产税费,转化为在房地产保有阶段逐年缴纳,这样做就减少了房地产的开发成本,也可以降低消费者的购房门槛,减轻房地产在购置环节的税费负担,并能有效缓解商品房空置的困境,提高居民购买力。而且,将购买环节应纳的税费移后至保有环节征收,加强对房产保有课税,政府可从中分享房地产的增值收益,弥补在土地批租环节和房地产开发环节减少的各项税费,解决地方财政收入问题。
物业税的征收范围较大。从区域角度看,既对城市居民的住房征税,又对郊区城镇的商品房征税。从征税对象看,既对市民在国内的房产征税,又对外国居民在国内的房产征税;从房产用途看,既对用于经营、投资性质的房产征税,又对用于一般居住性质的房产征税。
开征物业税会抑制投机炒房。一方面,由于房价的大幅下降,房地产投资利润空间减小,炒房风险加大;另一方面,投资者购入房产后,在没有出手转让前每年必须承担其应缴纳的物业税,增加了投资者房产保有阶段的负担。
为配合物业税的征收应建立房地产评估制度,制定房地产评估法规和操作规程,设置房地产评估机构并配备专业人员。专业评估部门按某一特定年度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出的房地产实际价格,一般3—5年不变。充分利用房地产产权登记制度,有效获取财产信息和征管
资料,并建立与评估税收征管有关的信息数据库。
参考文献:
1.陈劲超.我国房地产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城市开发,2004(5)
2.李培.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存在的问题研究.中国房地产金融,20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