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应缓行(1)(2)
2013-06-09 01:10
导读:二、实证分析 考虑到房地产开发的单件性,以下我们选取成都市2005年期间开发竣工的部分具有代表性楼盘进行了土地增值税测算,在此基础上通过微观项
二、实证分析
考虑到房地产开发的单件性,以下我们选取成都市2005年期间开发竣工的部分具有代表性楼盘进行了土地增值税测算,在此基础上通过微观项目层面的土地增值税描述统计分析揭示其税负水平。基于房地产开发成本组成项目的相对稳定性,在取得单个楼盘平均销售单价和土地取得成本两项基础数据后,我们遵循通行的工程造价核算和取费标准,然后按市场平均行情与房地产开发规律,在考虑不确定性因素的情况下核定各项成本,并在此基础上测算税负水平并进行统计分析(见表1)。
由样本点项目的统计分析结果我们可以看出:在测算的二十个楼盘中,平均土地增值税税负率仅为1.87%,项目楼盘最高土地增值税税负率为8.48%,达到70%的项目楼盘为土地增值税零税负。从峰度和偏度我们还可以看出,项目土地增值税的税负分布表现为畸高或畸低,这一方面是因为土地增值税的税制设计不合理以及拍卖行为对拍卖成交价格的影响所导致,当然主要是由于开发商投资水平的高低引起,而后一方面的原因根据前文论述是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理应征收的范畴。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比利时个人所得税的特点及借鉴意义
关于税务行政主体界定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