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规则对中国法制的影响和我们的对策(1)(2)
2014-01-24 01:12
导读:第二个是透明度原则及其影响。透明度原则、也称透明原则,或者称阳光原则,它是WTO规则中的一项主要原则,它要求各个成员通过在出版物上公布、设立
第二个是透明度原则及其影响。透明度原则、也称透明原则,或者称阳光原则,它是WTO规则中的一项主要原则,它要求各个成员通过在出版物上公布、设立咨询点或者通知等各种方式及时地公开与贸易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以及与其他成员缔结的足以影响其贸易政策的国际协定,也就是它要求你所有与贸易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都要公开。公开的方案是什么呢?公开出版物、指定出版物上登出来,或者要设立一个咨询点,人家在你政府的咨询点里,对你的法律、法规要能知道,你并且要给他提供咨询义务,咨询义务是很具体的,另外还有通知,通知就是有关法律法规,按照WTO有关条款的规定,要拿到WTO的秘书处去,履行通知义务,历次陈造,备案存查,我们的国内法是这样,我们和国际上其他国家签订的一些国际条约,涉及到这一块,比如说中美的海运协定,一样打过去。它的目的是在于提高市场的可预见性,促进公平贸易和竞争。这个规则,也就是WTO规则的揽子规则有关条约里面的要求,更好具体的、更高的有关要求,我们也做出了比较细的承诺,这个原则对于我们立法性的活动、立的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按照WTO规则的要求,我们国家加入WTO以后,凡是涉及WTO这一块事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都要公开发布,没有公开发布的,不能实施,这是我们承诺实施的。从以前的中美的,我的印象中,好象是知识产权的备忘录中好象写到,中美协议里面也写了,WTO议定书里面也明确了,就是说未经公布的有关法规不能实施,我们承诺这么个原则,所以我们现在很多内部文件,对于我们很多民营 企业 来说,是个很大的利好。有个规则你不知道,他还拿在裁判席里管着你,这是没有多少道理,这个法规的制定过程要更透明,实施前要提前公布,央政府要设立或增立咨询点,提供法律信息或权威答复。中央政府还要按有关协议,说Trips协议有什么要求,Trims协议有什么要求,TBT协议有什么要求,定期地向WTO提供有关的法规,履行我的通知义务。它是有时限的、有要求的。这是透明度原则对于完善我国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这句话说的简单,但涉及到我们部门太多了,因为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有权的立法部门很多,大数来讲,我们的立法体制是统一的,多层次的立法体制,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制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来制定,实质上国际行话来讲,一个是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即人大及常委会。国务院有权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门有权制定行政规章,省级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包括省会市政府和较大市人民政府有权制定行政规范,另外我们还有特殊的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区的地方性自治法规,我们还有特区法规,有经济特区的授予他制定特区法规的权力。这么多的有权的机关在立规矩,并且在立法,运用的范围非常宽,你要他完善他的立法程序,这个法规制定程序要求是很具体的,不是说我们简单体现立法 科学 化、立法民主化、决策民主化就完了,它要求很多具体、要求的。这个立法过程中,你就应该有一定的方式让人家有发表意见的机会。我们还要改变一些不合理的习惯性的作法。我举个例子来说不合理的习惯性作法。(可能我们有很多老部长坐在这里)。像过去部长你签了字了,可部长你签了字了以后,我们农业部发一个规章,部长一签字,它里面的条款讲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可能是部长今日签的,但印出文件是一周后,你讲发布之日起起码就不是很合理。我们过去国内的大多行政法规也是这样的,这总理签完字,我们核完稿之后出去差不多至少就是一个礼拜。一个礼拜有时就是多的,但是我们的发布之日是有权签署的首长的签字之日,即发布之日起实施。所以这个我们叫承诺,我们必须承诺就是公布和实施之间要唱个时间,这就是不尽合理的立法方式、习惯的一些作法,要改。另外我们刚才讲到内部文件来管理公共事务,很习惯来干这个事情。这些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