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中国的非对称分税制模式(1)(2)
2014-04-05 01:00
导读:经济转型期,我国加强财政的宏观控制能力非常必要,也很紧迫。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如果中央没有足够的财力作后盾,宏观调控将成为一句空话。如果财
经济转型期,我国加强财政的宏观控制能力非常必要,也很紧迫。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如果中央没有足够的财力作后盾,宏观调控将成为一句空话。如果财政调控经济的能力削弱了,国家必然要“赋予国有经济参与调控国民经济的重大任务”(吴宣恭,2000),那样不利于政企分开,不利于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分税制改革后,我国中央财政收入比重有所提高,但除了1994、1995两年中央收入超过50%以外,以后各年都低于50%(《中国统计年签》1999,P275),这一比例比彻底分税的美国还低。所以,现在强调税收初始分配相对集中于中央还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
但是在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市场化进程深入,政府的事权又逐步过渡到以地方为主,如各地方的基础设施建设,支柱产业的形成与发展,市场体系的培育,以至于下岗失业人员的安置等,已主要靠地方政府运用自身财力来努力实现(徐康宁,2000a)。而且,一般事权以地方为主更有利于提高政府职能效率(徐康宁,2000b)。
这就是说,我国的财税体制模式要求财政政策和立法权的高度集中与地方财力使用的高度自治有机结合:税收立法等权限主要集中于中央,税收初始分配上中央占主要部分,而国家财力的最终使用则主要由地方支配,从而表现出“初始财力与事权非对称,最终财力与事权相统一”的双重特征。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分税制的理想模式应该是非对称分税制,这种分税制模式与较为完善的转移支付体制配套运行,将保证“中央地方兼顾”。
非对称型分税制模式渐进形成的必然性
非对称分税制思想有肋于打破“统死放乱”的怪圈,但是目前还不具备这种分税制有效运行的条件,非对称型分税制模式的形成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为现行分税制还面临很多问题。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1、政府事权模糊。1994年分税制出台时,各级政府的职责范围未能及时地做出明确、合理的划分,其后也没有逐步解决这一问题,因而政府事权模糊,主要表现在;①中央与地方事权时常上划下移,②政府涉入企业经营管理过多,③国有企业的软预算约束扩散为税收管理的软约束。
2、“财权与事权统一”含义不明。在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上。我国一直坚持“财权与事权统一”的原则,但是其内涵很不明确。从广义上说,财权应包括收入权和支出权(这样的话,我国的财权与事权显然不统一),即使财权就是狭义地指财力使用权,财权与事权统一的含义仍不够明确,因为各级政府并不是只以本级组织的收入来实现其事权,中央要搞税收返还及其它转移支付,地方要向中央上解。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日本房地产税制概况及经验借鉴
美国税收管理的特点及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