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税收政策支持(1)(2)
2014-12-08 01:16
导读:第四,传统产业占主导地位。军工企业比重大,新兴产业刚刚起步,市场机制不健全,经济效益不高。因此,拓展东北老工业基地税收优惠的空间,争取国
第四,传统产业占主导地位。军工企业比重大,新兴产业刚刚起步,市场机制不健全,经济效益不高。因此,拓展东北老工业基地税收优惠的空间,争取国家财政和全国各地方的资金支持是加速振兴的必由之路。
第五,税收负担沉重。几十年来东北三省为我国经济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东北三省2001年GDP总量为10626.58亿元,占全国总量的11%;人均GDP为10029.8元,排位于北京、上海、天津、浙江、广东、福建、江苏、山东之后,列第9位。其中东北三省工业总产值为876065亿元,占全国总量的9%,人均为8268.58元。国有和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资产总计15924亿元,占全国的11.76%;创造的工业增加值3052亿元,占全国的10.78%;实现利润总额723亿元,占全国的15.29%.我国东南和东北部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巨大的差距,固然有很多原因,但两者在税负上的差异所导致的经济实力的分化也不容忽视。多年以来,全国各地区间的税收负担水平一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从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看,全国1994~1999年的平均比重为11.83%,辽宁省的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20%,不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更比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平均高出6~7个百分点。东北地区税负重的原因,一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所采取的税收优惠政策大部分向东南沿海地区倾斜,而且在1994年新税制实施后,原有中央给予东北地区的减免税优惠及以税还贷政策被取消,导致税负加重;二是除了少数消费品原税率较高之外,资源型初级产品的税负居高不下。
二、对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实施税收政策支持应注意的问题
为了进一步推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实施,促进东北经济的发展,有必要对目前的税收政策和税制做出相应的调整,以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在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中的宏观调控作用。但是在运用税收手段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实施中必须首先注意以下几个问题,才不会失之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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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对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税收支持,必须充分考虑东北的基本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据有关专家分析,今天东北与过去的东南沿海在开发战略、开发性质、市场环境、工业化的农业基础、工业条件、开发的制度背景、优惠政策的效应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因此不能照搬照抄沿海开放城市及经济特区税收优惠的模式,一定要认真研究最适合东北地区的税收援助方式。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深化我国税式支出制度的思考
论国有财产税收取得制度中的人权保障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