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开发中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研究(1)(2)
2014-12-24 01:55
导读:1. 一般性转移支付 1995 年中央财政开始对财力薄弱地区实施过渡时期转移支付办法, 2002 年过渡时期转移支付改名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就全国而言,从1995 年
1. 一般性转移支付
1995 年中央财政开始对财力薄弱地区实施过渡时期转移支付办法, 2002 年过渡时期转移支付改名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就全国而言,从1995 年的21 亿元增加到2004 年745 亿元;就西部而言,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逐年增加,从2000年的53 亿元增加到2004 年的369. 94亿元。
2. 民族地区转移支付
为配合西部大开发战略,支持民族地区发展,从2000 年起实施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的对象为民族省区和非民族省区的民族自治州。众所周知,西部地区很多地方本身便是民族地区的聚集地,因此,一直以来西部广大民族地区得到了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民族地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断增加,2000 年25. 5 亿元,2001 年33 亿元,2002 年39 亿元,2003 年55 亿元,2004 年达76. 9亿元。
此外,还有“三奖一补”机制、取消农业税后的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等财力性转移支付形式,也在地区财力均衡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西部大开发中转移支付的问题
财政转移支付在西部大开发的实践中已经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将西部地区开发推向深入的进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由于支付方式不规范等问题的存在,当前对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略显不够。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 财权与事权不匹配与财政转移支付模式单一
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事权的下移和财权的上移形成了一对矛盾,转轨时期西部地区庞大的事权和有限的财权之间的矛盾表现十分明显。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地方政府管理经济活动的职责大大增加了,直接后果就是行政费用的支出增加。但自20 世纪90 年代以来,分税制改革等一系列政策的实行几乎把地方政府的财源剥蚀殆尽。地方对中央转移支付的依赖程度恰好能反映出来这种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的状况。1994 - 2005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占地方财政支出总额的比重从12. 7 %提高到29. 3 %。其中西部地区更是由12. 5 %提高到51. 1 %,2005 年以来依赖程度较高的省份是青海、西藏、宁夏、甘肃、新疆,而他们恰好又都是西部的省份。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此外,当前我国均衡财力主要是中央对地方政府转移支付这一种方式,略显单一。随着经济的发展,均衡地方财力需要中央政府付出越来越大的成本,且这一支出有着较为明显的刚性特点,这就增加了中央政府的财政风险和支出压力。其实,西方发达国家在均衡地方之间财力状况方面,还存在省际政府之间的横向转移支付这种形式,某种程度上它的运行状况相当良好。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防范财政风险的措施新探
我国企业实施ERP的外部环境及其风险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