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城市地方财政收入来源渠道的思考(1)(2)
2015-01-29 01:04
导读:二、 地方财源渠道狭窄是导致“以地生财”的基本动因 如果从经济学的角度来描述地方政府,在一定程度上我们也可以将其看成是一个有着追求自身利益动
二、 地方财源渠道狭窄是导致“以地生财”的基本动因
如果从经济学的角度来描述地方政府,在一定程度上我们也可以将其看成是一个有着追求自身利益动机的“经济人”。和普通的自然人一样,它也能够通过利用手中可支配的资源或权利获得包括货币在内的各种形式的收益。从这个角度来讲,日益稀缺的土地资源必然成为各地方政府敛财渠道的首选。
由于城市建设全部依赖本级财政,可谓杯水车薪,于是各级城市政府不约而同把[睛盯向土地。低价征地,高价出让,是不少地方创造政绩、增加财政收入的捷径。进而也就]进成地方政府大量征收农村土地,继而转手批租以获取巨额差价。从国土资源部有关数据可知,前几年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收入平均在750亿元以上,其中纯收入年均159亿元,而同期征地补偿费只有91亿元。“经营土地”已成为各地财政增收的重要渠道。一些市、县、区的土地出让金收入,有的已经占到财政收入的70%甚至60%。以武汉为例, 2007年城市公开土地3772.88亩,比去年同期增长72.96%,实现交易金额97.16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7%。当年地方财政收入为129.21亿元,土地出让占财政收入比高达60.9%。若按土地出让纯收入35%计算的话,则占财政收入的26.36%。③
作者认为,地方政府大量卖地的行为既包含政治因素,如大规模进行城市建设、吸引投资以提高政府政绩;也包含经济因素,如在现在地方财税体制不完善、收入来源有限以至收支缺口扩大的前提下通过巨额的地价满足财政需要以促进城市各项指标发展。两种因素交织在一起,共同对地方政府的疯狂卖地行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仅是靠中央使用行政命令来遏制地方政府的“以地生财”动机和行为是没有太高效率的。既然地方政府是将卖地作为一种重要的资金来源渠道,则可以将解决问题的重点放在扩大其渠道范围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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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有关专家学者多次呼吁解决中央与地方的事权财权划分不清、显失公平的问题;同时建议要完善地方税收体系、建立主体税种。但可以看出,这些都只是围绕着财政收入中的税收角度出发,这无疑是一种在思维定势下的就事论事的解决之道,认为只能希望通过税收渠道增加财政收入。那么,我们能否跳出这样的单一思维框架,从而寻找一条新的思路入手呢?答案是肯定的。作者认为,可以从承认地方政府举债权,实现其债务收入,并建立地方公债制度这一角度来扩大地方政府的资金来源渠道。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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