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会计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协调问题探讨(1)(2)
2015-05-03 01:43
导读:一、资产类 1银行存款三、净资产6单位其他结余 2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四、收入类7拨入用款额度 3内部往来8单位其他收入 4单位其他暂付五、支出类9用款额
一、资产类
1银行存款三、净资产6单位其他结余
2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四、收入类7拨入用款额度
3内部往来8单位其他收入
4单位其他暂付五、支出类9用款额度支出
二、负债类5单位其他暂存10单位其他支出
(四)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银行存款”科目系资产类会计科目,用于核算预算单位其他收入、以前年度结余和各项往来款项等形成的存款。本科目借方,记银行存款增加数,贷方记银行存款减少数。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银行存款的结存数。本科目应按预算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 2.“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科目系资产类会计科目,用于核算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资金支付的业务。本科目贷方,记录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当日办理的支付数,借方记录当日国库存款账户和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划入冲销数。本科目应按预算内和预算外设置明细账。 3.“内部往来”科目系资产类会计科目,用于核算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与财政国库机构发生的往来结算款项。财政机关下达用款额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拨入用款额度”,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手续,与财政国库机构结算资金时,借记“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财政国库机构欠拨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现金数,贷方余额反映财政国库机构超拨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现金数。本科目应根据支出性质和支付方式进行明细核算。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商业银行业务外包的风险及其防范
财政学研究应确立科学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