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税免征的成本-收益分析(1)(2)
2015-05-13 01:40
导读:制度创新的主体分为三个层次:个体、团体(社会)和政府,它们对同一制度变迁的成本-收益比较是不一致的。这包括: 1、个体成本-收益。这是从个
制度创新的主体分为三个层次:个体、团体(社会)和政府,它们对同一制度变迁的成本-收益比较是不一致的。这包括:
1、个体成本-收益。这是从个人、家庭、 企业 或单个利益集团的角度来衡量某项制度创新的成本。这种制度创新可能给他们带来更多收益(包括预期收益),例如更高的货币收入,企业留利的增加等,同时也要为此付出相应的成本代价,譬如增加货币收入却减少了非货币收入,承担的风险增大等。一般说来,只有在收益可能大于成本时,单个行为主体才会产生制度创新的要求从而对由政府设计安排的制度创新持赞同和支持的态度。
2、社会成本-收益。这是以单个主体的行为相互联系为视角来衡量某项制度创新需要整个社会付出的成本。改革或创新得以进行的主要诱因是可以增加整个社会的收益和使社会收入分配更为公平;另一方面,即使这种预期收益得以实现,改革和制度创新也会使整个社会付出相应的成本,即变革成本。在制度的变革成本中,很大部分是由于制度创新往往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利益摩擦与冲突而引起的。在我国的改革现实中常常可以看到,改革中利益受损者(包括收入增加相对缓慢者)由于要承担巨大的社会成本付出,容易引发“仇富”心理,这种情绪越高,制度创新阻力越大,成本付出就越多,达到一定极限最终将导致社会的全面崩溃。
3、 政治 成本-收益。这是以权力角度来衡量某项制度创新的成本。政治规则一般受到经济、政治、军事、社会、意识形态等诸多因素的约束,经济效率常常不是其主要目标,它考虑更多的是政治收益。对制度创新而言,这种收益不仅表现为要求通过制度创新能增加财政收入,更重要的是在国力增强后获得更广泛的国内政治支持和加强在
国际政治经济谈判中的力量,达到巩固权力之目的。另一方面,制度创新也必然使权力中心面临相应的政治代价,譬如改革使权力扩散,弱化了权力中心的权威性,经济自由化所诱发的多元化政治力量可能对权力中心产生某种潜在的威胁等等。毫无疑问,只有在制度创新的预期政治收益大于政治成本,权力中心才会主动推进改革进程。否则,权力中心本身就可能为制度创新设置障碍。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发布) 由此可见,创新成本与创新收益的比较关系是制度创新能否发生的关键。只有当赞同、支持和推动这种制度变迁的行为主体集合与其他利益主体的力量博弈中是否处于优势地位,制度创新才能产生。这是制度安排和制度选择的充分条件。共3页: 1 [2] [3]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李贤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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