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三次税费改革及启示(1)(2)
2015-06-26 01:02
导读:(三)清朝前期康熙雍正推行的摊丁入地 明末一条鞭法夭折之后,豪绅富家凭借特权逃避编丁,土地兼并加剧,无地农民苦于丁银负担,大量逃亡。于是
(三)清朝前期康熙雍正推行的摊丁入地
明末一条鞭法夭折之后,豪绅富家凭借特权逃避编丁,土地兼并加剧,无地农民苦于丁银负担,大量逃亡。于是一些地方进行了丁银均入田赋中征收的税制改革,称之为“随粮代丁”、“丁随田办”。公元1721年,清政府宣布“添丁不加银”,这就为“摊丁入地”的实施提供了政策保证。康熙五十五年,清政府首先大广东省试行丁银摊入地亩征收。至雍正年间,“摊丁入亩”已经开始大规模推广,“摊丁入亩”改变了过去地丁并行的税制,简化了征税手续,
放松了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尽管田赋重了,但免去了人头税。这对无地贫民而言,无疑是带来了一丝福音。“摊丁入亩”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到雍正末年,国库存银由康熙末年的八百万两增加到六千多万两。共3页: 1 [2] [3]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彭礼寿
国际税收竞争与合理调整税负——
强化税收职能与优化税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