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初探(1)(2)
2015-12-03 01:15
导读:(一)现行模式 近年来,财政部门对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进一步加强,主要有以下四种模式:一是“统管代收”,其主要特点可概括为“银行开票、银行
(一)现行模式
近年来,财政部门对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进一步加强,主要有以下四种模式:一是“统管代收”,其主要特点可概括为“银行开票、银行代收、财政主管”;二是“职能分工”,其基本操作程序是遵循财政、执收单位和代收银行各自分工,按照“收支两条线”要求,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三是“分散征收”,其特点是多渠道、多方式组织征收,资金不经征收单位过渡户直达地方金库和财政专户,一般性收费由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收费项目则在中心设立征收点,由征收点代收银行代收;四是“集中汇缴账户”和“收入过渡户”模式。
(二)成效和不足
上述几种非税收入管理模式是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一种探索,正确认识了政府非税收入,理顺了财政职能,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和征收透明度,实现非税收入的收与支的分离,加强了对非税收入使用的管理。但依然存在如下不足,如:缺乏一个统一的全国模式和全国统一性法规;没有彻底解决好激励与约束问题;对政府非税收入的使用范围还没有形成共识;大部分地区还没有涉及到非税收入使用问题,对政府非税收入的使用范围、标准及资金拨付问题还没有形成规范的办法,非税收入使用单位的资金使用监督还不够。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新准则与现行税法对无形资产规定的差异
关于中国现行税收实体法体系改革的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