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决策中的税收筹划(1)(2)
2015-12-04 01:16
导读:企业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可以选择兼并其他企业的做法。企业合并,通常情况下,被合并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
企业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可以选择兼并其他企业的做法。企业合并,通常情况下,被合并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依法缴纳所得税,被合并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不得结转到合并企业弥补。但在企业合并时,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的收购价款中,除合并企业股权以外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等非股权价值,不高于股权票面价值20%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被合并企业以前的全部所得税纳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担,以前年度亏损如果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可以由合并企业继续按规定用以后年度实现的与被合并企业资产相关的所得弥补,即被合并企业可弥补的亏损额=合并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被合并企业的公允价值/合并后企业的公允价值。由此可见,如果纳税人合并的是亏损企业,则完全可以选择后一种合并的价款支付方式,以取得延续弥补亏损的好处。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利用装修方案调整 筹划企业所得税
筹划再投资退税的几个失败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