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能力视野下的公共财政制度改革思路(1)(2)
2016-03-04 01:03
导读:"纳税人"应该享有的权利有:"赞同纳税权",既税收费从根本上应当由纳税人批准;"选举代表权":即议会或人代会必须要由纳税人选举的代表所组成;"政
"纳税人"应该享有的权利有:"赞同纳税权",既税收费从根本上应当由纳税人批准;"选举代表权":即议会或人代会必须要由纳税人选举的代表所组成;"政府服务权",即政府必须为纳税人服务;"税款节俭权",即政府不准浪费挥霍纳税人的钱。然而,"纳税人"必须拥有的这些权利观念,至今尚未在我国得到广泛的认同和尊重。社会公众不是真正的"纳税人",也就难以成为真正的"主人",政府作为"管家"也仍然凌驾于"主人"之上,也就能够随心所欲地征集、支配和使用"主人"的钱。这样的财政,从根本上看还不是公共财政。而要做到这一点,整个社会尤其是政府官员必须形成纳税人理念。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我国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理论分析与现实思考
中国财政分权的约束条件与改革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