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我国企业内部和谐会计的初步设想(1)(2)
2016-03-12 01:04
导读:首先,修订和完善《会计法》。《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应对其与新的经济形势不相适应的地方加以修订。尽快制定《会计法实施细则》,使《会
首先,修订和完善《会计法》。《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应对其与新的经济形势不相适应的地方加以修订。尽快制定《会计法实施细则》,使《会计法》具备可操作性,特别是应明确经营者、会计人员对本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建立和完善会计准则体系。应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必要修订,使之真正成为具体会计准则的准则。加紧具体会计准则的研究和出台步伐,以尽早形成与国际会计惯例相协调并体现中国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特点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对企业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进行严格规范。在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应广泛征求企业界、理论界人士的意见,要协调好各个利益集团的利益,这样会计准则才有遵守的动力和实施的效力。同时要以《会计法》为指南,以企业会计准则建设为中心,协调好各会计法规之间的关系。加强《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建设,不断完善我国经济法律法规。要加强执法力度,特别是对会计信息的提供和披露,以及企业信用和单位负责人,以及会计人员的诚信要重点监督管理。加大会计执法稽查力度,财政部门应建立专门的会计执法稽查队伍,向税务执法那样做到有户必查,有错必纠,对违法作假行为给予应有的处罚。加强对会计执法的社会监督,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促其行为规范化,对出据虚假审计报告者严肃处理,间接促进会计外部环境的优化。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邢丽微 袁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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