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合理地设计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1)(2)
2016-06-16 01:03
导读:────┼───────────────┼─── 1 │ 不超过8000元的部分 │ 5% ────┼───────────────┼─── 2 │ 超过80(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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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超过8000元的部分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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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超过80(用元至28000元的部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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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超过28000元至88000元的部分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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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超过88000元至208000元的部分│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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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超过208000元的部分 │ 35%
────┴───────────────┴─── 注:本表所称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扣除了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各种不同家庭(包括单身)可依此类推规定不同的税率表。 对实行分类所得税的其他项目,如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实行25%的比例税率,不能扣除任何费用,按次纳税。通过减少累进税率级距,合并或降低部分税率,区别对待不同所得,用较高的税率对高收入阶层,用较低的税率对大部分中低收入阶层,这样才。能既有利于组织较多的财政收入,又可以有效地调节收入分配。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加入WTO后我国税收政策的调整及其影响
论偷税、漏税、欠税、抗税的政策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