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零售企业的增值税问题(1)(2)
2016-06-20 01:00
导读:2.大规模、开架自选式的经营方式,造成商业零售企业难以划分正常与非正常损失。 现代化的大型商品零售企业,特别是一些大型超市,经营商品品种多达
2.大规模、开架自选式的经营方式,造成商业零售企业难以划分正常与非正常损失。
现代化的大型商品零售企业,特别是一些大型超市,经营商品品种多达一万余种,采取开架自选方式销售,在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各种损失。这种损失既有正常损失,如商品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耗、商品上架前整理时或大包装整理为小包装时造成的商品破损损失,商品的自然损耗(如有保质期的商品在保质期前未售出的损失)、顾客挑选商品过程中造成的商品破损和商品包装破损导致的商品损失、顾客试吃散装即食食品造成的商品数量或重量的减少导致的商品损失等正常损失;也会有部分非正常损失,主要是商品被盗。但是商业零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此无法一一统计,只能通过定期盘点来确认,而盘点也只能确认总的损失,无法一一划分正常与非正常损失,因而其全部损失的进项税额均不能抵扣,税收负担明显增加。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涉税合同与纳税筹划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应税收入的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