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的几个重大判断(4)
2017-05-22 01:01
导读:第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中央财政实际上降低了对农村的资金投入。改革以后,政府虽然开始重视对农业的财政投入,这一时期政府对农业投入的
第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中央财政实际上降低了对农村的资金投入。改革以后,政府虽然开始重视对农业的财政投入,这一时期政府对农业投入的总量不断增加,但1992-1996年间,财政支农支出年均增长16.8%,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年均增长对见,前者比后者低6.2个百分点。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份额也呈下降趋势,由1978年的13.4%下降到1997年的8.3%;财政支农支出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也由1978年的14.79%下降到1997年的5.49%。财政资金支出的城市偏向是农村税外收费泛滥的根源。
四、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是“费改税”,还是改革城市偏向的分配政策?
对农民负担过重根本原因的判断,决定了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和措施。凡是认为农民负担过重根本原因在于乡镇政府行为扭曲乱收费的,无疑视“费改税”为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凡是认为现行的中央政府分配政策是农民负担过重根本原因的,主张改革城市偏向的分配政策。
各种“费改税”方案具体不尽相同,但核心内容无非是“除费并税加返还”,即废除各种税外收费,将其中的乡统筹费村提留等并入农业税及农业特产税,或者开征“公益事业建设税”;并且增加对乡镇财政的拨款,以弥补由于改革而造成的资金缺口。“费改税”的实质是继续实行城市偏向的分配政策,意图在维持当前国民收入分配基本格局的前提下,通过规范乡镇政府的行为,调整乡镇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以减轻农民负担。
“费改税”不可能彻底解决农民负担。当前农民总负担大约4000亿元,其中各种税外收费约1200亿元,通过除费可以减掉600亿元(按合法收费与乱收费各占一半),提高农业税率可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