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中实践与体会(2)
2017-08-04 04:45
导读:分户核算。支付中心在指定代理银行设立“单一账户”,在总户下按部门、单位设置明细账,各预算单位共用一个账号,保证各单位能够对外进行独立的资
分户核算。支付中心在指定代理银行设立“单一账户”,在总户下按部门、单位设置明细账,各预算单位共用一个账号,保证各单位能够对外进行独立的资金结算业务。对各预算单位的资金支付,依托代理银行的结算系统,统一由支付中心支付给商品供应商、劳务提供者及其他支付对象。财政资金不再分拨给各预算单位。
封闭运行。封闭运行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纳入政府集中支付的范围是由财政预算内、外供给经费的行政事业单位,不仅包括一级会计单位,同时也包括其下属的基层会计单位;另一方面,审计、监察部门向支付中心派驻人员,监督审计由事后转变为事前、事中,实行关口前移。对超出预算限额的会议费、招待费、电话费等特定的开支项目与支付中心共同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审计、监察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支付中心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实施再监督,从而将监督工作贯穿于资金收付的整个流程。
三、取得的成效
从前一阶段试运行情况看,我市政府集中支付工作开展较为顺利,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一)通过集中各单位资金、统筹预算内外资金,增强了财政调控能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财力紧张的矛盾。通过实行政府集中支付,把预算内资金真正统筹起来,工资优先确保,专款保证专用,市财政部门可以有计划地组织资金、调剂资金,提高了财政调控能力。
(二)硬化了预算约束,规范了各项开支,加强了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实行集中支付后,支付中心按照部门预算和财政制度进行审核和拨款,凡支出、款项与预算不符者不予支付,使部门预算落到了实处,从而硬化了预算约束;对预算单位每一笔支出的核销严格按规定审核,凡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销,从而堵塞了各种支出漏洞,强化了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支付中心通过对原始凭证的审核,规定五种不规范的凭证不予报销:一是缺少有关部门监制章的;二是所填内容与所盖财务印鉴不符的;三是凭证内容填写不全的;四是数字填写不清、大小写不一致的;五是超标准支出的款项。截至今年8月底,拒报原始凭证260张,拒付资金198万多元。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三)简化了支出环节,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改各单位分散开户为集中开户后,各单位的资金往来、财政资金拨付等都由财政专户直接一次拨付到位,不再层层划转,减少了中间环节,缩短了资金在途时间,同时也防止了专项资金被层层截留、挪用的情况,从而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提高了资金使用透明度,促进了廉政建设。取消单位账户后,单位的所有开支均在支付中心一个账户办理,改变了原来财政资金分散管理、单位多头开户、重复开户的混乱局面,资金使用、核算相分离,提高了财政性资金使用透明度,从源头上制止了腐败,促进了廉政建设。
(五)增强了单位的自律意识,有效遏制了单位开支的随意性。实行集中支付后,各单位和部门由过去经手用钱变为现在只见预算不见钱或只见物不见钱,截留、浪费、回扣等得到了有效遏制。同时,规范了单位的开支活动,过去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合理开支如招待费、电话费、会议费等得到了控制。
(六)规范了管理和会计核算手续,加强了财务管理。我市通过清理各单位账户,发现存在个人欠款等不少白条抵账现象,通过对集中管理单位以前的暂借款限期收回,共收缴欠款23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