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初探(2)
2017-08-05 05:43
导读:(四) 税收政策执行时的随意性大。我国现行税收法规级次不高,大多数税种是依据行政法规开征的,而且几乎所有税种都是小条例()、大细则,同时
(四) 税收政策执行时的随意性大。我国现行税收法规级次不高,大多数税种是依据行政法规开征的,而且几乎所有税种都是小条例()、大细则,同时变动过快,稳定性不强,透明度不高。减免税规定更是如此,大多采用实施细则、临时通知或补充规定的形式,没有形成完整而稳定的法律规定,因而减免税受到一些地方政府较多的行政干预,人为因素多,随意性大,不能很好保证税收的法律性。
三、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建议
(一) 改革和完善流转税
1、 推进增值税转型和扩大行业范围。应尽早把增值税由生产型改消费型的试点工作从东北三省向全国铺开,为避免重复征税的弊端,同时扩大固定资产准予抵扣的行业范围,降低投资成本特别是新创办成本,以鼓励民营中小企业创办和再投资,加快技术进步,促进新工艺的开发使用。
2、 放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时,取消销售额标准,只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核算健全,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遵守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无偷漏税行为,那么不管规模大小都应该享受一般纳税人待遇。即使对于不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也应该降低增值税征收率,或适当提高小规模纳税人的起征点,使其实际税负接近一般纳税人水平,以维护民营企业的平等竞争地位。
3、 对营业税做局部调整。(1)我国税法对营业税设置的起征点是: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200~8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或者每日营业额50元.这个起征点标准过低,建议适当提高,从而免除部分民营小企业的营业税负担。(2)对企业向民营中小企业提供的贷款利息收入应给予减征营业税优惠,以鼓励其向民营中小企业贷款,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3)完善租赁业的税收制度,由于多数民营企业资本规模有限,对于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有着巨大需求,而我国现行租赁业税制的混乱阻碍了租赁业的快速,进而到民营的发展。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4、 调整关税。对民营企业减少许可限制和减征关税,对其进口的属于国家产业鼓励的设备和技术可进一步降低关税税率甚至免征关税,从而达到提高民营企业的产品技术水平和出口竞争力。
(二) 改革和完善所得税
1、 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现行所得税制度在改革开放之初确实起到了促进经济发展的初衷,但现在已经不能很好的适合形势发展需要。我国外资企业的实际税负仅相当于内资企业实际税负的1/3~1/4,必须改变目前外资企业优惠多,享受"超国民待遇"的现状,使内外资企业能相对公平的展开竞争。在建立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时,应加大对民营企业税收政策的扶持力度.
2、 允许个人独资和合伙中小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之间选择按何种税种纳税,从而避免重复征税.
3、 降低所得税税率,实行超额累进制度.近年来世界各国纷纷下调企业所得税税率,目前发达国家的所得税税率一般在15%左右,而我国却还一直保持着33%的基本税率,名义税率过高,不能反映企业的实际税负水平,也不利于吸引投资者创办企业。可以考虑适当调低税率,并设置多档优惠税率,实行超额累进制度,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促进企业发展。
4、 放宽税前费用列支标准。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法税前费用列支标准原则上向现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税前费用列支标准靠拢,彻底消除对内资企业的限制,特别是对中小企业的歧视.,发挥税收导向作用。在统一税制、降低税率的基础上,可以考虑增加或延长民营企业创建初期的税收免税期和创新减免优惠期;放宽税前费用列支标准,对企业税后利润再投资的,实行部分返还或全部返还已纳税款的政策;允许民营企业税前提取更高比例的技术开发费用和人才费用;允许民营企业实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特别折旧和附加折旧的;对安置失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和一定数量的给予一定时期的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等。以鼓励民营企业的投资创建和扩大规模,提高技术水平和企业竞争力。